
后经审讯,二人承认黄金是从山东买来,准备转卖牟利的。为了运金方便,又在山东买了辆新车。公安侦查终结后不久,检察院就将此案起诉到了法院,那可能是茶陵有史以来最大的案件。立案之后就该审理了,但这案子却再也没有了下文。
原来被告李小英郭小泽早就不在茶陵了,二人是在提起公诉以后办了取保候审,交给公安局2万元保金回永兴县老家等候传唤。但法院准备开庭前,给二人下了两次传票,他们都没来,法院只能裁定中止审理。从那时至今,案子就一直悬着,原因就是郭李二人的一走了之。难道自己买的28公斤黄金就这样不要了吗?
记者调查
悬疑一 当事人失踪了?
虽然茶陵警方说这二人找不到,但是记者还是决定去找一找,问个究竟。出乎意料,按照拘留证上的地址没费力气我们就找到了。
这笔黄金到底是怎么回事儿呢?当事人说,这28公斤黄金根本不是他们买的,所以他们才不去出庭。李小英说是他哥哥让他们从山东带回来的。李小英的哥哥叫李才朵,他是永兴县金银回收总公司的副总经理。郭李二人说,黄金就是哥哥他们公司拿去山东做业务的,业务没做成,托他们二人从山东带回来,路过茶陵马上就到家的时候被扣下了。
这家公司的老总证实了这笔业务的存在,原来永兴产黄金却并没有金矿,企业都是从外地用黄金换取含金的废料,回来再提取更多的黄金。山东平度一家金矿可提供的含金废料有上百吨之多,所以当初才派公司的副总带了那么多黄金去换。永兴的这种以金换料的业务常年进行,是国家特许批准的。据悉,金银回收公司如此大宗的黄金被扣,永兴县极为重视,得到消息的当夜,县长就召集了紧急会议,了解到事情的原委是这样的:金银回收公司与山东平度市金星金矿达成了以金换料的口头协议后,副总李才朵就带着黄金去了。去了以后发现废料不符合要求,双方的业务最终没有谈成。恰在此时,东北又有业务找到了李经理,他就从山东去了沈阳,托妹妹李小英夫妇把黄金带回永兴,却忘了把携带黄金的有关手续也交给妹妹,后来就出了事。县里觉得由政府出面,再带齐证明和手续去茶陵解释一下也就可以了,说明李小英经营合法,手续齐全,要求有关部门放车、放人、放货。
悬疑二 当事人承认非法经营
但是茶陵并不买账,原因是他们的手上有郭小泽李小英的口供,二人承认黄金是自己从山东买回来的。永兴县政府的廖主任说,这口供其实是有问题的。因为在审讯过程中办案人员多次采取暴力手段刑讯逼供,郭小泽李小英是实在忍受不住肉体折磨才承认黄金是自己买的。
永兴县政府那样认定,但茶陵警方的侦查结论却是这样:当初李小英郭小泽听说山东的黄金便宜,便筹了钱去山东买,大哥李才朵为他们牵线搭桥,在山东招远市的亲戚金小红家拿到了黄金运回湖南被截获。按茶陵警方的说法,有了嫌疑人的口供,这案子的许多细节警方并未再去查实。他们没查,记者决定再去山东查一下。
在山东省招远市市郊的后夼村,按照茶陵县公安局的说法,这批黄金就是在这个村子李小英的一个亲戚家进行交易的。根据金小红母女的介绍,黄金是在他们家存放过的,但这并不能推定黄金就是在他家非法交易的,茶陵警方的结论无法证实。而在山东平度,永兴方面关于黄金是收回公司拿来换废料的说法得到了印证,而茶陵警方并没来落实这一点。
悬疑三 28公斤黄金去哪儿了?
如果认定这批黄金是郭李二人非法经营的,那么至少得认定非法交易的情节。但是在茶陵,记者看到公安局这样一份补充侦查的报告,其中说这批黄金是不是从山东购买的查不清楚,只有找到李才朵以后才能够搞清楚。
而李才朵却对记者讲出了一个谁也不想到的情况。原来,茶陵公安的领导曾经跟他秘密见面多次,不但不抓,还一再请他吃饭,最豪华的一次一顿饭吃了四五千块钱。李肯定地说,公安局频频请他吃饭的目的就是以当时仍然在押的妹妹妹夫做筹码,逼他代表公司放弃那批黄金,并要写保证书。李才朵一时很犹豫,不写,自己的妹妹妹夫关押了已经有8个多月,写就意味着公司要损失200多万元。为了妹妹和妹夫能尽早获得自由,李才朵还是写下了保证书。
但他万万想不到的是,金块早就没了。原来在案发后仅20天,公安局就把7块金锭送到省里去熔化掉了,重新铸成了6块,以208万元的价格卖给了株洲市人民银行。公安局说他们是按照规定才这么做的。而作为物证的这些金块,公安局已经事先拍好了照片。当黄金变成了现钱,本案最有力最直接的证据也就没了。黄金变现的目的到底是什么呢?李经理告诉记者有一次当时的茶陵县公安局局长颜惠民请他吃饭的时候说那些黄金变卖后的钱款已经被公安局、法院和检察院分掉了。
一个一直跟随着局长参与谈判的公安局部门领导又说出了同样的内情:公安局让李经理写保证书放弃黄金,还私下里做好计划将黄金变现的钱款分给公安局30%,检察院30%,法院40%。如果分给检察院,检察院就不起诉,分给法院,法院就不审判。
在离开茶陵之前,记者要求再去看一下那辆被扣押的运黄金的轿车,公安局说车在县财政局。按说司法机关扣押的物品是不能动的,但局长说当初农村税费改革的时候把车动了一次。公安局曾说这车是买来专门运黄金的新车,那么从山东来到茶陵的公里数应当是1000多公里,但现在却远不止这个数了。
专家说法
主持人:通过我们记者这一番调查,您觉得李小英夫妇的行为是不是在私自买卖黄金?
何家泓:这个涉及到我们如何分析案件中的证据。这个案件中的证据包括被告人的口供,被告人在接受审讯的时候承认自己是到山东去买了黄金,还讲了一些具体的情节,这是一个证据。另外的就是黄金,黄金存在,这是物证。还有当时扣押的那辆汽车,也可以算是案件中的一个证据。法律规定,侦查机关案件侦查的时候,不仅要收集能够证明被告人、犯罪嫌疑人有罪的证据,也要收集可能证明被告人犯罪嫌疑人无罪的证据,就是要收集全面的证据。并且法律规定即使被告是自愿作出口供,而且没有相反的证据,也是不能定案,而本案中还有相反的证据,所以是不能定案的。
主持人:这个案子有一个非常重要的物证就是黄金,但记者调查却发现黄金被公安局熔了卖了,化掉之后重新作新的金锭了。
何家泓:从司法实践上这是不能容忍的事情,最起码是一个严重的错误。金块儿色泽本身的一些纹线,它的尺寸等等,这都是证明案件事实的一个重要的证据。虽然有些物证可采取照片的方式来保存,那是因为提取原物确实不合适或不易保管,比如地上的脚印,或者一些比较大的物体上的手印,包括易碎易腐烂的东西。但这个案件中的物证不是照片能够反映出具体特征的,现在把它化掉了,那些特征就不可复原了,这个证据的价值也就消失了。
主持人:据知情人说他们可能把卖黄金的钱分了,或者是已经计划好按什么样的比例和分成方式来分,这是什么行为?
何家泓:说老实话,我感到很震惊。我认为公安局对案件事实的认定是不妥当的,如果是有这种利益驱动的话或者说具体一点,就是这个公安局甚至包括检察院和法院就是为了私分案件中获得的那些赃款,那这实在是太可怕了。它对我们国家的法制对我们国家的法律所造成的损害那就是非常严重的,如果真是这样,这可真是一个触目惊心的案子了。
主持人:这个案子悬了两年多的时间里,公安机关一直有一个借口,说因为李小英夫妇在写了口供之后就被取保候审,法院开庭时他们都不来,这个案子就被悬在这儿了,这个案子就该悬着吗?应该是怎么处理?
何家泓:当然是法院传唤,传唤不来,必要的时候可由公安机关把他抓来,如果确实找不着的话,当然只好悬在这里。但我现在感觉是本案的办案人员其实就希望这个案子就这么悬在这里,并不是真的想把被告人抓了审判。我觉得这个案子应该到现在没有结束,所以我也希望有关的部门是不是应该认真地查一查究竟28公斤黄金变现以后,这个钱去哪里了,这个案子发生的原因究竟是什么。(专题由央视《今日说法》栏目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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