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户口迁移之前的时间能否计算为知青工龄
劳顾问:
我区一退休人员,1968年至1975年从清远市下乡插队,1975年回城工作,1982年将户口从插队农村迁回清远。我局认定从1968年至1975年期间为下乡插队时间,应计算连续工龄。该人员则认为其下乡插队工龄应计算至1982年其户口迁回城时,其要求有无依据?其1975年回城时,有大队批准盖章的同意回城表。
清远市某区社保局工作人员
某区社保局工作人员:
你们的处理是正确的,该人员的要求缺乏依据。首先,原劳动人事部《关于解决原下乡知识青年插队期间工龄计算问题的通知》(劳人培[1985]23号)规定,“凡在‘文革’期间由国家统一组织下乡插队的知识青年,在他们到城镇参加工作以后,其在农村参加劳动的时间,可以与参加工作后的时间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这里强调了“参加劳动的时间”。其次,根据原劳动部《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修正草案》的规定,工龄是指以“工龄收入为生活资料之全部或主要来源的工作时间”,并不受户口性质影响。此外,其1975年回城,覆行了审批程序,也应认为其插队期已经结束。其后,其户口虽未回城,但已不能计算知青工龄。
劳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