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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永兴县网吧经营管理情况调查报告
李政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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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永兴县网吧经营管理情况调查报告

永兴县网吧经营管理情况调查报告
根据市统计局下发的重大信息上报要点,永兴县企业调查队就全县网吧经营、管理及整治情况进行了调查,走访了县城范围内的10家网吧。调查结果显示,今年以来,永兴县积极采取措施,不断加大网吧整治力度,并开展了网吧专项治理行动,使网吧经营秩序总体上呈现好转,部分网吧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取得了明显的阶段性成效。但是网吧专项整治的形势仍不容乐观,治理工作不可放松。

一、网吧基本情况

  (一)网吧经营、管理情况。一是从网吧经营性质看,均属个体经营。二是从网吧经营规模看,营业面积均在40平方米至450平方米之间,其中营业面积在40平方米至80平方米的有5家,占50%;营业面积在80平方米至200平方米的有3家,占30%;营业面积在200平方米至450平方米的有2家,占20%。三是从网吧经营地点看,网吧多位于餐饮、商贸等流动人口较多,以及学校等青少年聚集区附近,设在居民小区内的较少。四是从网吧管理情况看,通过前段时间的专项治理整顿,大部分网吧管理较为规范,能够守法经营,严格自律。

  (二)上网情况。一是上网人员以男性居多。在对网吧上网人员现场调查时,发现上网人员有70%以上为男性。二是上网人员多属16-19岁年龄段。在某网吧随机调查上网人数10人,平均年龄为17.5岁,被调查上网人员年龄在16岁以下的约占30%,16-19岁的约占60%,19岁以上的仅占10%。三是上网人员学生居首位,无固定职业者次之。从被调查上网人员职业构成看,学生占多数(不排除暑假因素),其余无固定职业者约占30%左右,有固定职业者较少。四是上网时间较集中在晚上。白天去网吧的人员相对较少,晚上19点以后为营业高峰,开机率达到70%-80%,有的网吧甚至需要等机器上网;网民平均每次上网时间为3-4小时,少数的长达十几个小时。五是上网收费不一致。目前网吧公开收费标准是2元/小时,而实际收费老板则视人而定。六是上网目的和内容以网上聊天和游戏为主。调查的上网人员中有60%左右的是玩游戏,30%以上的是聊天,浏览新闻或发电子邮件、与他人通讯、查找资料等所占比例不高。

  二、网吧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负面影响

  据调查结果显示,目前网吧业存在的问题,主要反映在网吧经营和管理两大环节。

  (一)网吧经营方面存在的问题

  1、未成年人上网禁而未止。未成年人上网是社会反映最大,也是影响网吧业正常健康发展的首要问题,虽经屡次整顿,但未成年人上网仍占一定比例。按规定,上网要上网卡或身份证,实行实名制登记。但在调查中发现,该项制度形同虚设,虽然在网吧门口等显眼的地方都张贴着“未成年人禁入”等警示牌,一些网吧的入口处还有消费者登记本,但大多是摆设,只要交钱即可进入。有些网吧则采用变相手段逃避监管人员的检查,用借来的身份证办理上网实名卡,实际却发给未成年人使用。网吧现在已成为中小学生主要的娱乐场所之一,并且青少年上网呈现低龄化的趋势。

  2、网吧通宵营业现象依旧存在。经过对网吧多次专项整治,多数网吧能按规定经营,零点歇业。但少数网吧通宵经营现象依旧存在。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中明确规定,网吧上网服务时间为8:00至24:00,但许多经营者根本没有执行“禁止网吧24小时营业的规定”,随意延长营业时间,有些甚至通宵营业。有的网吧“唯利是图”,全天开放,甚至提供一些便利条件,吸引青少年上网。有的网吧零点后将大门关上,照明灯熄灭,造成歇业假象,通宵达旦经营由“地上”转入“地下”。

  3、网吧经营环境差,消防和治安状况令人担忧。不少网吧室内拥挤,空间狭小,光线暗淡,通风设施不健全,空气污浊,环境很差,进入网吧内,使人有一种窒息的感觉,严重影响上网者身心健康。多数网吧经营者受利益驱使,在狭小的空间内安装过多的计算机以增加利润,加上吸烟者过多致使狭小空间内烟雾缭绕,消防安全隐患明显存在。在调查的网吧中,一些网吧根本没有防火设施,有的网吧的防火设施,只是为了摆样子。此外,不少网吧室内电路混乱,一些网吧业主私拉电线,室内装修多用易燃品,放置杂物较多,有的在室内使用煤火做饭,有的通道狭窄,如有意外,人员无法疏散。这些潜藏的火灾隐患,极大地威胁着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有的网吧还有吸毒者,三陪小姐,无业游民混迹其中,不时发生打架斗殴,盗窃抢劫甚至杀人案件,一些不法分子利用"网吧"查阅反动信息,进行联络,发布反动言论,一些违法犯罪分子选择网吧作为藏身地,躲避公安机关打击。一些不法之徒利用网吧故意传播计算机病毒,发布虚假广告,诈骗钱财。

  (二)网吧管理环节上存在的问题

  1、多头管理,职能分散,责任不清。从现行文件规定看,文化、工商、公安、信息管理、电信等部门都有分工,工商管登记,文化管稽查,公安管治安,电信管网络,但在实际执行中,往往出现部门脱节,处罚依据、标准也不明确。比如对“未成年人”的年龄界定,公安部门掌握16周岁以下,文化部门掌握18周岁以下。由于管理脱节,导致需要部门承担的相应责任无从追究,形成管理漏洞。

  2、对网吧缺乏长效管理机制。目前,网吧管理的主要形式还是集中整治的办法,日常监管机制不完善。“整顿一阵风,过后就放松”,给违法违规经营的网吧业主带来“可乘之机”。检查时有问题,找找熟人、托托关系,象征性地拿点罚款也就没事了。无形中助长了部分网吧业主肆无忌惮违规经营,形成监而不管,管而不严。

  3、管理手段不能适应新形势的要求。目前,管理部门由于人员和硬件配备、管理技术诸多方面的限制,对网吧的监管主要靠工作人员到现场检查,技术手段很有限。由于稽查部门人员数量少,管理覆盖面窄,无法对全部网吧实施全面、及时、有效的管理。

  上述问题的存在给社会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

  一是严重影响未成年人特别是中小学生身心健康。有些学生身体越来越差,视力下降,甚至患上胃病等疾病。有些学生不可自拔,出现了明显的网络病症。还有一些学生为了筹集上网吧的钱,居然将父母给自己吃早点的钱省下,天长日久,造成身体状况下降和营养不良。另外,不少学生通宵达旦沉湎于枪杀、武侠等游戏或在网上聊天、谈情说爱,在一定程度上挤占了学习时间,影响了正常休息,对学习渐渐疏远,尤其是自制能力差的孩子,逃课现象时有发生。

  二是违法违规网吧成为诱发青少年犯罪的源头。网吧的客源主要是青少年,其上网的目的多是为了玩一些带刺激性的游戏或浏览非法网站、色情信息等,由于部分青少年抵御能力差,无法抗拒各类诱惑,导致违法犯罪时有发生。有的为获取上网资金而引发抢劫杀人的恶性案件。

  三是加重社会和家庭负担。随着青少年网民对上网迷恋程度的加深,心理往往出现扭曲,拿到钱就进网吧。有的家长为了不让孩子上网,天天风雨无阻地接送孩子,有的因此耽误上班,给家长的工作带来压力。

  四、几点建议

  一是大力加强正面教育,倡导文明、健康上网。网络文化是现代科技、文化和信息技术高度发展的结晶,上网是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和居民物质生活改善后精神文化消费的重要内容。要教育引导全社会正确认识网络文化的作用,大力倡导文明、健康上网,引导青少年自觉抵制网上有害信息的侵蚀;各级、各部门要大力开展各种行之有效的网络文明创建活动,特别是教育部门要发挥学校教育主渠道作用,充分利用校园网资源,引导学生科学运用网络技术知识,使网络成为对个人和社会有益的科技传播和文化娱乐工具;要重点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宣传教育,使未成年人远离网吧。同时大力加强对网吧经营者的法律、法规教育,努力提高网吧业遵纪守法的自律意识。

二是解决未成年人进入网吧问题需要政府、家庭、学校和社会共同努力。青少年对新科技、新事物具有好奇心,又缺乏辨识能力,要珍视他们的好奇心,做好引导工作,努力帮助他们增长知识、增长智慧、增长能力。不少家长没有承担起家长的监护责任,孩子一旦进入网吧就将问题全部推向社会和政府,而不会从家庭教育自身找原因。

三是加大综合执法力度,对违规网吧实行严管重罚。文化、工商、公安等部门要明确责任,形成合力,加大综合执法力度。要改善监管方式,变突击行动为经常化、制度化管理。要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可在人大、政协、教育、新闻媒体、社区单位等聘请社会监督员,设立举报电话,发现容留未成年人上网和允许进入、浏览有害信息的网吧,坚决予以重罚或取缔,以儆效尤。

  四是加大经费投入,改善监管手段。要利用高科技网络技术,从源头上封闭色情网站。运用现代科技手段管理网络文化市场,尽快建立起统一、开放的网络文化市场监管平台,实现对网吧的全程、实时监管,有效的净化网吧经营环境。

  五是对网吧经营整合规范,尽快推行网吧连锁经营形式。要积极采取措施加快推进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向规模化、连锁化、主题化、品牌化经营方向发展,使连锁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逐渐占据市场主流,以此挤压违法违规网吧的生存空间,塑造网吧的良好社会形象。

                                      (执笔:李祖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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