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别人说,这整共100多平方,他要400万,答应给二百多万,他还不肯。
从这个角度说,开发商也是钉子户! 又不是国家征用,那么,干嘛不让人家也从中得到一点实惠呢。
开发商应该给他们足够的补偿,人家是靠这栋房子养家糊口的!
中国这样能勇敢地保护自己的权益的人太少了!
那确实!本应就地安排,
上次电视上报道过四川一个类似事件,具体记不太清了,
只记得那个房主爬进孤岛样的房子里,坚持了很久,
最后还是和开发商达成了协议,好象各退了半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