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光飞逝,一别就是六年。F君读大学时,我正好被单位派去学习,他高兴地在信中道“快来吧!由衷地欢迎你。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在火车站接我时,他居然没认出我,等我站在他面前笑,他才悟到。时逢《第二次握手》这本书开禁,传得很热,他说“我们不管是第几次,握握手吧。”“握什么手啰。”我伸出了双臂,他先是一愣,旋即朝我会心一笑,同样也展开了双臂。
不争气的泪水怎么也止不住,我们已经分别得太久!太久!各自的人生都发生了太大的变化,情感的经历、人生的感悟都迫切要相互倾诉,我们彻夜长谈,再次感受到那曾经熟悉的情感。岁月虽逝,激情犹存。但此激情已非彼激情。欣喜中更多了一份理性。
走之前,他陪我逛街。春风扑面,柳絮飞扬,沐浴初春温暖的阳光漫步街头。我们手挽手丝毫没有不好意思,因为我们已心无杂念,对彼此之间的感情非常坦然。他说我要送你一样东西,送香水之类我们不是那种关系,也不适合你的气质,你来学习送你一个文件包吧。于是买了个公文包送给我(这包我倒是留着)。他还买了一本颜真卿的帖让我转交给他另一位友人,他跟我说什么样的朋友就该送什么样的东西。
远隔千里,仍然是邮差为我们传达彼此的喜、怒、哀、乐。
“你这次来,时间短得让人留恋,也许这是上帝的安排吧……”
“你我之间虽有过不愉快,但终究没妨碍我们的友情,想及此十分欣慰……”
“年龄大了,上课总是走神,心猿意马。课程就象魔鬼一样缠着我,弄得我写情书的时间都没有,你在梦中恐怕都骂我好几回了……”
“要过新年了,在学校写了对联,上联是二十世纪乾坤几番风雨,下联是八十年代社稷无限春意,横联是一派生机。笔拙墨浅,抄给你以搏一笑……”
断断续续通了几年信,我们各自有了家庭,忙家务、忙工作我们不再通消息。
上天有定,缘不该绝,我工作单位与F君母校有个科研合作项目,我是科研管理部门负责人,需要前去接洽。我先生供职的学校需要买教材,他和我一同前往。F君出差了,我们拜访了他的家人即去了另一城市。隔天,F君闻讯携妻儿驱车几小时赶来探望,我们有了十年后的再次相见。这时的见面,彼此都为对方有了好的事业、好的家庭高兴与祝福。他与我先生也一见如故,谈得投机不觉已是后半夜,即在我们招待所住下。另一次,他听说我去了,带着孩子来看我。我陪总工程师洽谈项目被对方留下吃晚饭,回得很晚。当时又没有手机,无法通知他,害得他在宾馆等到小孩都要睡着了才离去,那是盛夏,他走时还给我留下一个大西瓜解暑,心里很感动,很过意不去。
F君有个善良贤惠的好妻子,每次我去都热情接待。F君在妻子面前从不隐讳,妻子问他:“她来你这么高兴,谈过恋爱吧?”“当然谈过。”(其实严格意义讲,我们应该只算恋过,没有谈过。)我有一回事前没通报就登门拜访,一见面F君就对我说“心有灵犀一点通啊,前两天还跟家人提起你,你这就来了。”妻子在旁边点头微笑。
在长沙我们也见过几次,有年他回靖县,回来见面时大家谈到在靖县的往事,万千感慨。知道他还送了钱物给当年的老乡,深感他是个重情义的人。他出差在长沙只呆一晚也不忘提着酒来与我们一群老朋友相聚,只道是“无酒不成席,老朋友见面怎能不痛饮三杯。”那晚大家畅谈至凌晨四点,临走他交给我一个牛皮纸大信封,里面是他近年发表的文稿,他说:“只有你才会认真看。”我的眼睛顿感潮热。
我与F君就如同我们有的亲戚,多年不来往,多年不联系,一见面还是亲戚。我们即使多年不见面,不联系,偶尔通个电话,那份情谊总在。
前段时间知青网上有篇文章叫《我们不做情人,能做什么》,主人公选择了做仇人。我认为大错特错,应该可以做比寻常朋友更好的挚友。我觉得我和F君做到了。
F君不是我的情郎,但他在我心里是永远的有(友)情郎。(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