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赞成!夏季太热,五月份比较好
五月就五月,推选老灯火当董事长,我给老灯火提包!







现在有个新问题,这次在衡也与乡音姐探讨过:
1.老三届今夏的新疆驴友团闹了些内部的不快。除了组织者的肚量与能力外,人上近百,形形色色,对于路线与消费的尺度也难一致,还有对组织者与旅行社间有无回扣的质疑……这种介夫参团游和自助游间的形式(许多项目按路线参团,但又夹有自助游),虽较全按路线参团自由,但人各有志,必竟是松散临时团体,半路闹些不快真是费力不讨好之事。
2.如介夫全参团的自助部份出了问题,由谁担责?在网上也有许多人对组织驴友提出了这一质疑,牵头的人是否担法律责任?如全参团与旅行社有合同,权责分明。
3.鉴于此,要么选定路线推出至少2人以上为代表与旅行社商定路线费用,签订合同,以保护大家权益又免多余的不快。一定数量的朋友宜按此办。只三五朋友市内逛逛不在此例。
4。仅为不成熟思考,借鉴于老三届驴友今夏的不快事件及网上关于驴友间权责的讨论。



现在有个新问题,这次在衡也与乡音姐探讨过:
1.老三届今夏的新疆驴友团闹了些内部的不快。除了组织者的肚量与能力外,人上近百,形形色色,对于路线与消费的尺度也难一致,还有对组织者与旅行社间有无回扣的质疑……这种介夫参团游和自助游间的形式(许多项目按路线参团,但又夹有自助游),虽较全按路线参团自由,但人各有志,必竟是松散临时团体,半路闹些不快真是费力不讨好之事。
2.如介夫全参团的自助部份出了问题,由谁担责?在网上也有许多人对组织驴友提出了这一质疑,牵头的人是否担法律责任?如全参团与旅行社有合同,权责分明。
3.鉴于此,要么选定路线推出至少2人以上为代表与旅行社商定路线费用,签订合同,以保护大家权益又免多余的不快。一定数量的朋友宜按此办。只三五朋友市内逛逛不在此例。
4。仅为不成熟思考,借鉴于老三届驴友今夏的不快事件及网上关于驴友间权责的讨论。
不游说不说服别人参与,牵头的人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任何责任自负,不信任牵头义工的就动员他不要参与,怕吃亏的不要参与。参与者要具备团队精神,不同意见以少数服从多数为原则,中途退出的自便,但不退所交费用,有始有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