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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知讯】庄南燕:厦门知青纪念黄美妙殉难40周年【知青公共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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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知讯】庄南燕:厦门知青纪念黄美妙殉难40周年【知青公共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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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知青纪念黄美妙殉难40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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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知青纪念黄美妙殉难40周年
文:庄南燕,男,67届厦门一中初中,1969年武平插队知青

     40年前,为扑灭一场山林大火,厦门知青黄美妙把19岁又7个月的生命永远地留在她所耕耘的青山;40年来,她的5本10多万字的日记,让一个圣洁的灵魂始终存留在她的知青伙伴以及那一代人的脑海中;40年后,一本汇编了来自社会各界的34万字的纪念文集《浴火的凤凰》出版了。今天,一个文集的首发式、一场纪念黄美妙烈士的活动,将为我们翻开那一段在很多人心海里翻腾不去的历史。

黄美妙浴火牺牲至今整整过去了40年。40年前的1966年初春文革尚未爆发,我还是在校的厦门一中初二年学生,学校每隔几天就发布消息向全体师生通报校友黄美妙烧伤治疗的状况,一直到她不治身亡。我记忆最深的是当时的教导处副主任叶绂麟在大会上说,高度烧伤折磨中的黄美妙告诉母校老师,她很想吃故乡厦门的茯苓糕……40年来,看到茯苓糕我就会想到“黄美妙”这一名字。

40年来见过多篇有关黄美妙英雄事迹的报道,其中不少文章塑造的是一个被政治化或文学化的黄美妙。40年过去了,我从初入少年到将近老年。今天写文字纪念她,内心涌动的只是一种莫名的哀伤。这伤痛哀悼的是一个纯真少女生在那个貌似纯真的年代,以其身心的奉献为“苦难美学”的完美添加了一件美妙的案例。所谓人的“纯真”,是年少不更世事的轻信与单纯;所谓年代的“貌似纯真”,则是老到的策略假以诚恳的手法算计头脑简单的社会群体以达到思想管理的方便有效;所谓“苦难美学”就是不追究苦难的根源和制造苦难者的责任,且一再美化因苦难的磨练对于人生的好处。我想,以我个人的人生体验来体验黄美妙的人生,总比文人们妙笔生花捏造情节无中生有依附时政的美妙高论更贴近那个本真的黄美妙。

黄美妙死于火,我先说火。在我亲眼目睹山林大火之前我无法想象它的恐怖。黄美妙牺牲时年仅过了19未满20。1970年深秋我在闽贑边界修筑武平至会昌的战备公路时也刚过了19岁,与她可以算是同龄初识大火的年轻人。开公路第一步是清理地皮,民工们在密林中放火烧山,开始火苗还只是在草丛里慢条斯理地散步,扩展开来就哔剝乱叫一片烈焰浓烟,接着是狂风挟着大火呼呼嚎叫,火浪横扫着矮树灌木,遇上大树火舌骤然高窜,旋转着把树包裹起来,枝叶瞬间卷缩,一阵劈劈叭叭就让它剰下一条光棍几根枝叉,山林成了一片火海……我惊骇得不能出声,灼灼热浪中我想到的又是“黄美妙”这一名字。大火的恐怖让我在那一刻明白:这样的大火不是人用树枝或衣衫可以对付的;这样的恐怖我是不敢赴汤蹈火的;这样的危险以人作肉体投入的扑救是没有意义的;当山火轰然炸开疯狂燃烧时人的肉体和意志都会被摧毁的……和我当年一样未满20岁的黄美妙是怎样做出了飞蛾扑火般的壮举?烈火燃烧时炽热的气浪活人根本无法靠近。我猜测她初入火场时所处位置火势尚未猖狂,是突然爆燃的大火把她包裹了无法逃脱。人身肉体对大自然恐怖情景的本能反应,并非以“崇高理想、坚强意志和高贵品格”这么简单的、隨便说说就可以的理论能够打发过去的。在克拉玛依剧场那场大火中,“领导同志”见势不妙抛弃学童争先逃命,从科学上来看,倒也证明了人对于危险的恐惧反应是正常的,“领导同志们”是跑得很有“科学意识”的。只是,从道德上来说大人弃小孩自顾逃命是极端无耻的,也是相当没有“崇高理想、坚强意志和高贵品格”的。我这题外话不过是想说明:没有扑火的常识和经验,缺少有效的灭火器械,缺乏自身防护措施导致了黄美妙在山火中付出了生命的代价。同时也说明:黄美妙和她的同学们英勇救火的行为体现了高尚的品德和勇敢的精神。这种精神品德又有着鲜明的时代特征:见困难上!见危险上!一不怕苦,二不怕死!

黄美妙牺牲之后不到2个月中国爆发了文化大革命,因为她的家庭历史问题,为她评定“烈士”的申报被否决了,因为号召师生向她学习,老校长王毅林多了一条罪状:“以向黄美妙学习对抗毛主席‘向雷锋同志学习’的最高指示”。黄美妙被评为“烈士”是在她牺牲8年之后的1974年。尔后的30几年里“黄美妙”三个字在活着的人们中被间歇性地提起、放下,放下、提起,作为一个需要宣传时有宣传价值的祭品。宣传的范围其实大不了也就是在她牺牲的农场所在地和母校厦门一中的校园里。而事实上,现在一中校园里年轻教师和学生们都告诉我他们不知道“黄美妙”(原谅我改不了热爱实话实说的不良习惯)。

我是比黄美妙年小5岁的她的校友,我很想知道一个真实的、没有附属装饰品的、没有人造附加值的、曾经和所有平常人一样有欣喜有忧伤有笑容有眼泪的平常人。她的遗像里穿着朴素翻领外衣,梳着两条辨子的打扮是那个年代最平常的本份女孩子的标准样式。她清秀的脸上有一双清澈的眼睛诚恳地注视着看她的人,我觉得那清澈的诚恳底下暗藏着一种“渴望原谅的请求”。我不必再看她的照片就可以清晰地想起她的形象——一个40几年前的少女。如果没有那场山火,如果她没有参加扑火,她会还活着,现在是一位60岁的有儿孙的不太老的女人。但她终究是早早地走了。我是在她走了30几年以后认识了那些比我年长的毌校学兄学姐们,他们是黄美妙的同学,1963年一同下乡去到闽西永定县西溪农场的厦门一中学生。通过他们非正式场合的没有政治装饰性的叙述结合我亲身的社会生活体验,一亇泛政治年代的清纯少女形象浮现在我眼前。我今天动笔写字纪念她所以哀伤,正源于她的“清纯”和社会环境的“政治化”,她身后的“烈士”名分的给与不给也全仗着政治杠杆的作用力。

黄美妙“死了”8年后才被承认是“牺牲”的。人如因“工伤事故”身亡,只是“死了”,只有被“革命烈士”了才算得上是“英勇牺牲”。因而,黄美妙应该算是先“烈士”了再“牺牲”的。她死后很多年里得不到“烈士”的名分,原因是其父身上有国民党的党籍。她是坏人的女儿,虽然做了好事,然而……这是政治。她终于得到“烈士”的名分是在“牺牲”了8年之后。被“烈士”了就可以说:她虽然身为坏人之女但“出身无法选择,道路可以自己决定”,她是“可以被教育好的子女”,她的英勇献身证明她被教育得很成功,是“党的阶级政策”伟大胜利的一个典范……这仍然是政治。对于黄美妙来说,无论是“死了”还是“牺牲”都是因为救火付出了生命代价,无论是“事故身亡”还是“革命烈士”,她都早已在未满20岁的花季时被烧毁了,“烈士”与否对她的生命本身来说其实毫无意义。那些有话语权的人们对“黄美妙救火而死”这事件与“救火而死的黄美妙”这个人的人身评价“隨行就市”的定性也是毫无意义的。我以为有意义的就是让我们每个活到今天的中国人懂得:一个人为着社会的公共利益在危难时刻舍身成仁,是值得全体社会成员缅怀和崇敬的。而更有意义的是让中国人学会懂得:社会对同是社会成员的任何人因公献身的评价不应设置不同的标准。

可能有人会说,那种不公正的事例是过去了的历史现象,没必要重提。我却以为,重提历史才能检讨历史、正视事实,才能让牺牲者“死得其所”。何况我们中国人素以健忘著称于世界,对于历史的议论总是颠三倒四叫人瞠目结舌。

黄美妙的同学对她的评价有这么一句话:她是一个没有什么缺点可挑剔的女孩子,对谁都很好,就是恨她的父亲,恨她的家庭。

她恨她的国民党父亲,恨她反动的家庭出身。她的这种“阶级立场、阶级感情”今天的年轻人不能理解,但在那个时代却是一种具有普遍性的“时代情感”。可以证据的就是《雷锋日记》说的“对待同志要像春天般的温暖,对待敌人要像严冬一样冷酷无情”。雷锋说这些话很轻松,因为他是“党的孩子”,这种话他一说就对,妈也中听。但对黄美妙这一类孩子来说却是“小曲好唱口难开”。国民党父亲、反动家庭绝对是阶级敌人,绝对要冷酷无情,但他们同时是骨肉父母又是衣食父母,这是一种欲罢不能的恨,一种令人痛苦的无奈。唯一的可能就是离家出走。考大学,在那很强调“阶级斗争”的年月里她和她那些同样家庭出身不好的同学几乎不可能得到机会。上山下乡可以离开家庭又是可以表现出“积极要求进步”的具体行动,很多社会处境相似的年青人为着改变自己因家庭出身不好的政治命运,宁可放弃在厦门找工作的机会,毅然决然地奔向农村去改造自己寻求新生(今天当事人对此是否愿意这样承认是个人的权利)。我很惊讶,我认识的这些与黄美妙同一个农场的我的学兄学姐们,他们几乎家庭都有些“历史问题”,又几乎在校时都是积极争取进步的学生骨干。他们当中至今还有人坚持说当年上山下乡去农场完全是一种很单纯的革命行动,根本没有个人前途、利益的私念。我不能以己之心度他人之腹,仅能以人的最平常最普遍的行为意识来理解人与社会的关系。我所认识的另外一些他们的同龄人也同样有“家庭历史向题”,而他们却从来不打算改造自己,没想过什么“阶级立场”,也没任何革命行动。他们很不听话地留在厦门,虽活得不光荣心却没那么累,因而从来没有上当受骗的伤心事。我相信,当年这些前去上山下乡的青年学生中确实有虔诚忘我的“纯綷革命者”。但大家也别忘了,当年这些去农场的年青人虽然单纯但毕竟也都已到了人身自立的年龄,况且他们原本就比那些不好好改造自己的“阶级兄弟姐妹”还不单纯:时时忘不了在政治生活中改变自己的命运,以利融入社会主流。如果说偏偏在决定自身命运的那个关键时刻忘记了自己的阶级成分,忘了此行的目的,这多少就有些奇怪。那年代中国社会的阶级偏见那般鲜明,他们在校时又是那么努力争取得到认可,却总是收获甚微。这种公然的被歧视他们竟然会浑然不觉,更是奇怪。他们眼睁睁看着学习成绩不一定比自己好,只因家庭出身红的同学可以去上大学,自己却要去下乡当农民居然也还欢天喜地,而且是由衷地兴高采烈,实在是大奇怪事。似乎真的就单纯到不懂得上大学比当农民好。果真如此,这些人为何在改革开放的年代都逃离了农场返回了城市?就算当年的选择是轻信被骗,毕竟个人的选择是有个人目的的,毕竟曾经相信过某种事物、某种行为对自己有好处。人所以受骗从根本上来说是那个骗局符合上当者的需要。

......

文:庄南燕,男,67届厦门一中初中,1969年武平插队知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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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庄南燕,男,67届厦门一中初中,1969年武平插队知青

    

我希望当年自愿去永定西溪农场上山下乡,而今还坚持“纯洁革命动机说”的老哥老姐们回顾一段往事:当你们很单纯地送走很单纯的黄美妙仅两三个月之后,文革爆发了,你们农场中的同伴们互相揭发,彼此革命,那些你们在回忆文章中披露的血淋淋的惨剧的发生是因为你们还在单纯?还是你们为了在那场浩劫中能生存必须残忍地自私?

黄美妙在校时多次申请加入共青团,最后一次连入团志愿书都填了还是通不过(母校应当为此深感负疚)。她自己入不了团却满腔热情祝贺入了团的同学“我们团组织又多了一份力量,我感到高兴。”又说自己“没批准,说明我还存在许多缺点,就应该更加努力,不管道路多么曲折,我也要前进。亲爱的党,我的心是永远忠于您的,不管是我最困难的时刻或最幸福的时候。”无论在校、在农场她都尽一切可能为别人做好事,找各种借口作自我批评,找各种机会让别人方便让自己吃亏……她为着改变命运必须付出比别人多出许多倍的努力,承受很多无端的委屈,必须事事小心翼翼、时时自我作贱以取悦她生活的社会环境。我所看到的她的那些日记字里行间那种没来由的、甚至是没有是非原则的自我批评、自我否定让我心酸。(在当年我就非常鄙视这种文字。我不明白,到今天还有人赞美这种人的自我非薄,目的何在?)这些不幸的“坏人的孩子”像可怜的前妻的儿女靠着讨好后妈过日子。后妈如能给一个好脸色决非是发自内心的骨肉慈爱,而仅仅是对他们愿意驯从的一种认可。(再次原谅我的刻薄,不同意我观点者请回头认真了解自“胡风事件”到“文革十年”的中国现代社会政治。家庭有历史问题的那一代人请回顾你们走过的人生道路。)黄美妙因救火而献身,如果她是出身于“红五类”家庭,在当时立马成为“烈士”绝无二话。如果出身于党员干部家庭不知更要如何光彩,如何宣扬。如果说追认“烈士”是一个人因公献身必须得到的荣誉,那么无论谁人有此壮举就有权得到,这才能体现社会公正。然而,以黄美妙身后的待遇来看却又因人而异了,此一例反过来证明当时的中国社会是不公正的。俗话说,人是一样生,百样死。我又以为,人又是同样死,百样说。这就是政治。在当年,黄美妙的父亲仅为国民党普通一员不但社会要唾弃他,连女儿都要怨恨他,远离他。(作一个假设:在1949年以前黄美妙已经懂事了,国民党还在当权,她会恨她国民党身分的父亲吗?再一个假设:1949年父亲带黄美妙去了台湾,她在台湾也会恨她父亲吗?)他的女儿因公献身又因为他的身分被不公正地歧视。这也是政治。而今国民党党魁自台湾远道而来,万人空巷争相迎接“连爷爷来了!”这又是政治。今天如果有台湾国民党要员的子女就读厦门一中,那这小子的派头一定比大陆共产党干部的子女还要粗,连他(她)的老师们都可能浑身幸福感,报刊杂志的文章不知要写出什么“佳话美谈”。这,仍然是政治。泛政治化时代的中国,人被自己玩的政治游戏玩得人不像人。

从最本真的实质来看黄美妙,她确实是个好孩子,纯朴、善良、热心,喜欢帮助他人……她本该在校是好学生,在家是好女儿,但她却恨生养她的父亲和家庭。毛泽东有名言“世界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也没有无缘无故的恨”。她的父亲除了有国民党员这一“罪恶”之外,大概个人品质、个人行为没有什么大坏吧?否则黄美妙这样的好孩子又如何从这家庭中抚育成长?一个好孩子却又不能顺当地被她生活的社会环境承认她是“好孩子”,不能正常地享有一个好孩子理当应有的社会待遇,是她错了还是社会错了?因为她是她父亲的女儿,因为她父亲是政敌集团的一员,因为那个政敌集团被推翻了,所以那个集团是反动的,所以她父亲是反动的,所以她也可能是反动的。这种“绝对正确”的逻辑纠缠廹使一个好孩子为了自我改造成“真正的好孩子”,她必须恨她本来应该爱的父亲和家庭,政治术语叫做“转变立场,划清界线”。黄美妙本质纯朴、善良,年纪小,很容易接受“这才是对的,那是错的。这才是好的,那是坏的”这种简单明了的“革命教育”。这就是她全部爱和恨的缘由。少不经事让她误以为只要像祥林嫂一样捐了门槛做替身让千人踩万人踏就能赎了罪,翻了身。(这也就是所谓的政治道路的选择,我以为这种选择仍然是个人私心的选择,因为明摆着告诉你这样做有好处。)她如果有幸活到经历文化大革命再活到今天,她的人生观就会有大转变。她那些有幸活到今天的一同下乡的同学们的人生遭遇和人生感悟,《厦门晚报》有过多次专题报道,无论是个人自撰还是记者采访的文章所揭示的事实无不令读者动容。有评论认为“如果说下乡的老三届知青是一个‘苦’字,那这些老知青就一个字‘惨’了”……“上山下乡”是否是一场国家民族乃至个人的灾难,已有历史的结论,再讨论反而会混淆视听。

上山下乡如果是好事,它会继续作为一种国策一如既往推行下去。如果符合民心,不必强迫前往者如过江之鲫。当然,如果有人还要唱赞歌,最好的奖赏就是让他们的儿孙一代又一代不断地上山下乡。如果是局外人赞美“上山下乡”,我只是白眼冷笑。如果是过来人真心喜欢“上山下乡”我劝他再去上山下乡。如果过来人出于其种目的也帮腔湊热闹赞美“上山下乡”,我会仇恨他。

我不敢玷污英雄,但我必须尊重历史和事实。在那个鼓励“一不怕苦,二不怕死”的年代里,年青人甚至自我鼓励到唯恐没有机会去“一怕不苦,二怕不死”的程度。对于家庭出身不好又积极要求进步的青年来说,危险的机会才是幸运的机会。他们必须在此时挺身而出冲锋在前,是表现更是赎罪,“党考验我的时刻到了!”。当年上海知青金训华居然为着一根木头跳进洪水被淹死,光荣得连邮票都卖他的英雄事迹。每年春汎大水我下乡的地方满河都漂着松木杉木,贫下中农觉悟那么高何以大家都不下水?如果全村人都跳下去捞一个都活不成。我想到左权将军的牺牲。当日寇包围圈紧逼八路军总部时,他命令部下保护彭德怀等人撤退,自己却坚决留下来阻击敌军。最后他被迫击炮弹击中牺牲。他的牺牲使八路军失去了一位文武双全的总参谋长,也让后来的人民解放军失去了一位难得的将领。他不应该在此时自己去担当一个普通士兵的责任,他这因小失大的行为其实是有一个深层次的原因:他从前苏联伏龙芝军事学院学成归国后无端被指为“托派分子”,背上这个黑锅政治前途是很可怕的,又是很难洗刷恶名的。在危难时刻他选择了献身成仁的方式向同志们裎示清白。历史不断地产生这样的悲剧英雄是历史的悲哀。我可以想象黄美妙和她的同学们是怎样英勇地面对山火冲锋向前。此时此刻,用什么工具、怎样自我保护诸如此类的科学思维都是“资产阶级思想”了。“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越是艰险越向前!党考验我的时刻到了!”

大火不知有政治。救火,这是一个人与自然的科学问题,被曲解为一种政治问题就不讲科学了。黄美妙被烧毁了,而大火最后的熄灭并非是因为她献了身。

据有记者说,黄美妙遗留的日记中有一段话:“一个人的能力有大小,但只要我能尽自己最大的可能服务于人民,那到了我生命的最后一刻,当我回忆起自己的一生时,我就可以自豪地说,我的一生没有白费!”这种时代模式的英雄语言是她写的还是记者编的都不奇怪,那个时代太多日记写下了这类“雷锋”、“保尔”式的“临终遗言”。一个十几岁的少女正当花季何以出言说死?以正常社会的正常人生观而言,这是一种消极颓废的人生观或者一种极端情绪化的人生态度。然而,在那时代你不这样写才是碌碌无为庸俗人生的表现(文革中‘红卫兵小将’的自我牺牲精神与无视他人生命的狂暴是这种思想意识最好的注解)。经历过中国极左政治历史时期的中国人都很明白:在中国,日记所记的绝不能是个人隐私。因为你的日记是有必要交出来让组织看的,或者是某些个人有权要你交出来公示的,或者你本来就是存心要写给社会看的。有《雷锋日记》为样板,敢于亮出来的日记无论是真心表白还是故意做秀该写什么已经不言自明了。当时有多少人因为日记写了不该写的东西而自找死路,过来人难道都没记性了?黄美妙长期积极要求进步,她明白要改造自己就必须怎样写才能被社会主流意识形态所接受。但黄美妙下乡时年仅16岁,至死才19岁,她还不可被改造得太聪明。她还是个孩子,她还会在日记里像正常女孩子一样点滴记下个人的感情隐私。黄美妙牺牲后她的日记像所有英雄人物身后日记被公示一样公示了,初示时其中还有她个人情感隐私的部分。为了维护她的光辉形象,向社会公布时这一部分不见了。同农场的她的同学说,后来他们也都迅速清除了自己日记里有类似这种“不正确”的东西(请严肃认真地看待这一残酷的事实)。一个正常人的不正常言行才能被社会所肯定,不正常的言行却不但是正常的而且是先进的。这种社会价值观是很值得怀疑的。今天的中学生日记里写喜欢哪首歌、喜欢哪个异性同学没人感到奇怪,但如果写出“寻死寻活”的话来,老师们肯定要求心理医生来检查。如果动不动就来个“到了生命的最后一刻”我们很怀疑他是否“****分子”,或者受了基地恐怖分子的精神传染。鼓励单纯幼雄的孩子去盲目献身是可恶的,而孩子们一旦长大成人是会觉悟的,文明社会也终究会消除这种愚民愚童的恶行。10几年前又有一个年仅10岁左右的小学生赖宁死于救火被当英雄大肆鼓吹,所幸中央领导有明智者发令严禁此类反人性的宣传,同时严令禁止让孩子参与抢险救灾活动。黄美妙未满20岁就浴火献身了,没能活到这个人性开始复苏的年代。

我们纪念黄美妙,不要忘记事实上她还是个孩子,她不是思想家、哲学家、革命家……不要把我们可以想到的一切“英雄必需用品”填塞给她,毫无意义地膨胀一个很平常的孩子。我们纪念黄美妙,是否也可以假设这19岁的女孩是自己的女儿,你希望她怎样一个活法。幼吾幼,以及人之幼……设身处地站在别人的位置上作换位思考,牺牲者是别人的女儿或是自己的女儿,两种感受是不一样的!

歌颂黄美妙的文章有意识无意识的都要歌颂她怎样战胜困难,怎样不畏艰险,怎样受累,怎样吃苦,怎样委屈,怎样不计较……中国式的苦难颂歌建立了一套有特色的“苦难美学”理论。仿佛众生非受苦受难不足以成顺民,国家不刀兵血火文化不可能灿烂辉煌。这种观念深入人心,有人常常借用老三届知青里少数人或当官或发财或学术有成,说我们这代人是因为上山下乡过,所以很好,所以很能吃苦,所以有今天就是锻炼出来的结果。人生是有苦,要能吃苦,敢于吃苦,但人生绝对不是为了有苦吃。更不是合情合理的要承受另一部分人制造的苦难。今天广大老知青的人生结果又是如何?无须多言。世上那些发达国家人民能够丰衣足食自由享乐,他们的人民也是自小苦难磨练,忍饥挨饿,失学苦役,政治歧视,社会迫害……才结出来的甜美果实吗?我曾在一次会上批驳这种谬论时说,如果知青的大多数人活到今天这种状态还值得称道,那简直是在拿人消遣。少数人幸运成功则被说成是上山下乡锻炼的好处的体现,那么,中国改革开放到今天取得的成就要感谢深重苦难的国家历史了,更要感谢文革十年浩劫了。那么,也可以说犹太人的国家以色列今天的强大要感谢当年纳粹德国法西斯的残酷迫害了……是非何在?公理何在?

1949年以后中国的青年们如果都能有一个正常社会环境、社会条件,他们得以正常生活、正常教育、正常做人、正常服务于社会,今天的中国会是什么模样?正常的社会是和谐的社会,正常的人生是幸福的人生。把苦难当作“美”来欣赏是违背人性的。尤其当苦难是人为制造强加给社会时,这种苦难的制造是一种犯罪行为。苦难的制造者自己是不承受苦难的,但他要求别人乐意按受苦难并且歌颂苦难。“苦难美学”是一种阴谋的理论,是一种迷信欺骗和宗教迫害。苦难制造者贩卖苦难必须赞美苦难,是情理中的商业行为。苦难承受者如果也跟着歌颂苦难那他就活该苦难了。可喜的是今天的中国政府已经觉悟,努力使中国富强、社会和谐、人民幸福,把“人性化”作为一个崇高的行为准则。这个理想还有待努力奋斗方能实现。阻力还很多,其中以人民的苦难当作审美对象也是一大可怕的精神阻力。而被苦难习惯了的人民如果自认理当苦难,那只好哀其不争了。

我相信黄美妙如能活到今天,也会赞同我的观点并且和她的几位同学一样成为我的好朋友。我相信她更喜欢生活在一个没有苦难、没有争斗、没有种族歧视、没有阶级歧视、没有权力歧视、没有财富歧视,无须自我作贱讨好他人、免于精神恐惧的美好社会。黄美妙是个好人,可惜她只活到一个好女孩的年岁,生命就结束了。她没能使自己成为一个好女儿,她还来不及领会那种摆脱政治干扰的、最赤诚的父母骨肉之爱就走了。大火又使她成不了一个好妻子、好母亲……她同烧伤的痛苦搏斗了39天,那是一场比烧伤当时更痛苦的惨烈的搏斗。有医生告诉我,人体所有的伤痛之中烧伤之痛是最惨烈的,抢救无效者最后都因败血症致死。40年过去了,想到大火、失火、救火、烧伤我第一个想起的就是“黄美妙”这个名字,想到厦门的“茯苓糕”我也是立刻想到黄美妙,(她临终之前的这个希求让我最为心动、心痛,她像一个真正的女孩子一样真诚地说出真言)不知她临终之前是否如愿吃了?

我没有政治信仰,一切人生的感悟全凭生活的经验和对“人与自然、人与社会”的理解。诚如高尔基所言“我的哲学来自我的苦难人生”。尽管我明白“有人就有政治”的大道理,但坚持努力排除“政治干扰”,努力把人当作人来思考:人是怎么一回事?我也没有宗教信仰,不怕活着魂不附体,不怕身后死无葬身之地。但我希望真的有个天堂,人也是有灵魂的,希望黄美妙学姐在天之灵尽享天堂之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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