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三年级时,班上一个长得很秀气,穿戴整齐干净的孩子跟我好上了(当然性别相同,名字真的忘了),也可能实际上是我跟他好上了。
和我们这些平民家的孩子不同,他带来的零食可算得上是精品了,因为我们连糠饼都吃得喷香。糠饼是米糠榨油后的剩余物,如果不是特殊年代,那东西只会用来喂猪,一般人连见到的机会都难得有。
在兄弟姊妹中,我的好吃是出了名的。据说,在生出羞耻感之前,我已有长时间十分专注地盯着别人吃东西的恶习。
对于美味食品,若数量太少,孩子肯定要千方百计地守住它们,如果多得他可以尽情享受,说不定这孩子会非常愿意与他人分享。
一个有富余的食品,一个总是处于饥饿状态,一拍即合就顺理成章了。
随着友谊的不断增温,终于有一天,他带我去他家了,当着我的面打开一个皮箱,拿出一张崭新的五元大钞。我瞪大了眼睛,这可是我们一个学期的学费啊!他说这都是他爸爸给他的钱,我看见箱子里果然还有厚厚的一叠。无论从理性上还是从感性上,我都必然对他的话深信不疑。
不过,我们尽情的、也有点偷偷摸摸的享受不久就走到了尽头,他粗心的父亲终于发现了失窃。
之后,自然有一长串的追问、审问。
回想起来,在这个漫长的、颜面扫地的过程中,我似乎一直处于一种昏昏然的状态,对那孩子从皮箱里拿过多少次钱,我们一共花了多少,吃过一些什么东西,我都说不清,以致他父亲在我家当着我父亲的面,对我大发雷霆。
我很难想象我给父亲带来的难堪和羞辱。
父亲是否责骂、训斥过我,我已毫无印象。至少,在我这一辈子里,父亲从来也没提起过这件丑闻。
只依稀记得,最后结论是我们花掉了六十元钱。这在当时确实是一笔巨款。我们家是不是作了相应的赔偿,我也不知道。
学校好象没有介入这件事,也没在学校里怎么张扬。
后来,他转学了。我的中队学习委员在没有宣布中悄悄地给撤了。
我至今想不明白的是,我和那孩子之间的关系真是太不对称了,他给了我那么多好吃的,为我担当了那么大的风险,我似乎什么也没有给予他过。难道他天生就是一个一无所求的施与者?
另一方面,从精神分析的角度来看,一,我应该是知道那钱的来历不清不白的,因为我们去买东西、吃东西,都有意避开了其他同学;而我强迫自己欺骗自己;二,我的“丧失”记忆,其实就是我对自己的恶的遮蔽。这些都发生在一个孩子的潜意识里,几十年后才被挖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