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忘的记忆——农场岁月(二)
一位女知青的悲情
十年文革“浩劫”,使得神州大地腥风血雨,人妖颠倒,在“无产阶级专政下的继续革命”的缪论误导下,国家的根本大法——《宪法》被束之高阁,法律被肆意践踏,造成多少冤假错案,另人发指。上世纪七十年代头一春,农场发生了一件 “强奸女知青案件”。在这个案件中,一位女知青陷入其中,成为政治的牺牲品。
68年冬我们下放到洞庭湖的国营农场,农场知青安置办法实行集体安置,所以50多名知青安置在一个队,住房也是集体宿舍。就在我们下来不久,隔壁房子住进一位孑孓一身的男子,他也是和我们一样属于下放对象。我们感到愕然:不理解一个30几岁的男人怎么也会是知青不成?后来,时间长了,通过与他接触了解,又从其他地方几经打听,才对他的情况有所了解。
佳,湖南南县人氏,出身属于:殷实家庭,其父在反右斗争中,被罗列反党言论划为右派,投入监牢,直到文革前释放回家,仍受管制。
在58年围湖造田高潮中,佳从南县流入农场。此人有点文化知识,爱看各类书籍杂志,聪明透顶,学什么象什么,嘴巴能说会道。虽然没有固定工作,没有单位,户口也没有在农场,但凭着他修理手电筒、收音机、配钥匙、修钟表等精湛技术(不可思议的是他居然会做木匠、漆匠),成为自由职业者,竟然在总场场部落脚谋生。每天挎着一副木箱出门,时而在邮电局门口;时而在理发店门口;有时又在商店门口摆弄他的那套吃饭的行头招揽生意。加之他的口水足,吹起牛皮来不要打底稿,生意比他的同行要强多了。他会做人,碰到那些总场机关的干部,他会笑脸相迎,装烟开糖粒子;爱交朋友,一回生,二回熟,三回四会称老兄,所以人缘关系好。几年下来,他解决了户口问题,从南县农村迁移到总场场部吃国家粮。更使人惊讶的是:60年代初的困难时期,他个人问题也解决了,谈的对象是总场加工厂的“厂花”,尔后,顺理成章地结婚生子。
到了“文化大革命”时期,他的命运开始发生变化,参加了派性组织,狂热地投入到派性活动中,虔诚地把派性看成为自己的生命。后来当上了头目。可悲的是,他的妻子同他一样投身运动,不过,却是在另一派组织当头。于是家庭从此不再温馨,也不是幸福的港湾,冲突首先在家庭爆发,战争在夫妻间升级,可怜的两个女儿夹在双方,失去父母亲的关爱和照顾,被送到外婆家寄养。在一次夫妻冲突中,佳将老婆狠揍了一顿,老婆怀恨而去,那知不到半天工夫,有人告诉佳,赶快逃命,你老婆挎着手枪,骑着马带人报仇来了,佳赶快逃之夭夭,老婆在后面追,手一扬,一个手榴弹摔过来,吓得佳脑袋“轰”的一片空白,所幸,手榴弹没有炸响,检回一条性命,不然的话,就没有以后发生的事了。夫妻双方的关系已到了反目成仇的地步,感情彻底破灭,不久离婚,分道扬镳。
1968年,文化大革命进入大联合阶段,农场成立了革委会,佳的组织被排斥在大联合之外,并彻底被催垮,他本人受到革委会专案组对他的批斗,一段时间里,大字报、广播站口诛笔伐算他的老帐。当自上而下开始清理阶级队伍时,一纸文件,把他发配到边缘生产队进行监督改造。
我们和佳就这样相识并在同一屋檐下生活,慢慢地关系融洽,他给我们讲一些农场的奇闻轶事;吹嘘自己的人生经历和做人诀窍;他时常弄些狗肉野鸭子之类,虽没有食不厌精,脍不厌细的烹饪技术,他还是招揽我们大快朵颐。特别是,第二年春天,在连续几天春雨后,女知青宿舍的披沙屋一堵墙垮倒,打坏不少家具和东西,分场批给知青几个立方的木头进行房屋修缮和赔赏,佳会做木工,他无偿地帮助完成工程。此外,利用剩下的木料,特意做了两个篮球架,帮助知青建起了篮球场,一下子把他和知青的距离拉近了很多。
佳虽然属监督改造对象,但是,没有人能够管住他,他可以和分场革委会的主任对着干,主任跟他理论,总是处于下风;而在生产队,他对生产队干部采用软硬兼施的办法,用那小恩小惠拉拢干部和其家属。故他还能自由自在地从事他的修理技术,隔三岔四天骑辆单车外出找生意。不过,他利用这些方便之处,暗地进行他的派性活动,真还是有点“策划于密室,点火于基层”的阴谋。
佳在和知青关系处理越来越融洽的时候,殊不知,他暗暗地爱恋上一位女知青——梅子。
梅子,一位十八岁漂亮的姑娘,留着短发,随意别着的发夹,别有一番风情;圆圆的面庞和圆溜的眼睛,以及白哲的肤色给人一种洋娃娃地感觉逗人喜爱;略丰韵的身材洋溢青春的活力。在众多的女知青中她不是那么引人注目,平日言语不多,和人说话时总是带有羞涩的腼腆,在大家的眼中,她就象一湾平静的湖水那样纯洁、透明。
佳开始有目的地接近梅子。首先,精心给她打了一口木箱,以代替因房子跨倒打坏了的箱子;有时炒几个好吃的菜送给她吃,时常从外面带一些零食给她;还经常有意无意间问寒虚暖,显得那样热情体贴。天真无暇的梅子慢慢地对佳产生好感,去佳的房子找他的时间多了,每当看见佳,总是用含情默默眼神传递爱的信息;种种迹象已告诉我们:佳的丘比特之箭已经射中了我们的梅子。
当我们隐约感到佳对梅子发动爱的攻势,看到梅子在感情上发生变化时,感到一种无比的愤慨和嫉妒,说实话,对于知青来说,有种天然的知青情结将我们连在一起,知青处在同一个环境之中,应该相互关心,相互依存,知青之情怎容外人染指;就是知青要恋爱也应该是知青之间的事,肥水岂能流落外人田。大家对佳采取了报复行动:男同学集体上门给佳发出警告,严重申明对他的非分想法和行为说“不”;断绝和佳继续交往下去;派人监视佳与梅子的活动,随时进行干扰;甚至我们采取过极端的做法,等等。可惜,没有收到明显的效果,我们的做法,反而促使他们进一步的接触,更加深了他们相互的爱恋。现在回想起来我们当时的做法,真的好笑,那时,少年懵懂不懂事,不明了男女之间感情是种复杂的情感,而我们所为却不能阻碍男女间的情感交流,任何人不能越俎代庖。
到了秋天,事情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梅子住进了佳的房子,经常在他那里过夜,梅子和其他知青的关系也发生了微妙的改变,渐渐和大家疏远了许多,和同学们没有多的交往和交谈,更加沉默了。我们悲哀地预感到梅子将会成为爱情祭坛的祭礼。
69年国庆节前夕,佳和梅子去分场办理结婚登记时,遭到分场登记部门的拒绝,理由为:当地人和知青结婚没有先例,也没有文件精神,不知如何办理……。实则,分场有意为难佳,因佳是在总场挂了号的人物,事事受到上面的关注。为此,佳大闹分场,最后还是没有给予登记,佳把结婚申请书扔在分场,申明他是按“婚姻法”提出结婚并按程序办理了他要办的事,批不批他不管,反正婚是结定了(遗憾的是:由于没有办妥登记结婚程序,后来给他们带来灭顶之灾)。国庆节,他们在华容县插旗街上饭铺办了结婚酒,知青派了几个同学作代表出席,以示默认。
70年春节,他们俩夫妻回湘潭探亲,梅子也是自下乡后第一次回家。可是梅子父母亲作出强烈反应,根本没有让佳进屋,心理上不可能接受这个年龄比他们小不了多少,而且已结过婚,并有两个女儿的男人成为自己的“女婿”,所送之礼被扔到泥泞的街上。而看到自己女儿挺着微微的拱腹,母亲不由失声痛哭:女儿离家下乡时还是天真无暇的18岁少女,而今两年不到已成他妇……。
婚后,佳确实对梅子恩爱有加,照顾得无微不至。梅子身怀有孕,脾气烦躁,有时使点小性子,梅子最大的痛苦莫过于为父母亲对她婚姻的反对而陷入自责,经常为此哭泣;而佳想办法让梅子开心,满足她的要求。梅子怀孕后食欲欠佳,佳使出全身解术,精心给她调理食谱,只要是梅子喜欢吃的,不论价格多贵,不论跑多远的路程,一定给她弄来做给她吃;后来梅子自己说:看到蒸乌鸡、当归蛋,就翻胃,吃腻了。
日子流逝,转眼到了初夏。看到佳和梅子夫妻感情的加深,我们和佳的关系也慢慢修复,摒弃了敌视佳的做法,又恢复到和以前样,称兄道弟,你来我往的程度。此时,梅子已身怀六甲,佳在兴奋和期盼中却流露出丝丝忧伤,他担心要出事,预感到某种巨大的打击将会落到他的头上。
还是在上年的冬季,为了巩固所谓的新生红色政权——农场革委会,岳阳地区革委会派出了一支以现役军人为领导的“毛泽东思想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