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人于前段时间咨询了办理养老保险的一些程序,得到了各位的帮助,现已办理妥当,但有一问题感到疑惑,现请教大家,我想也是广大集体工关心的问题。
本人基本情况:45年出生,64年下乡,79年回乡并参加集体工。
参保情况:64年至79年视同缴费年限,共15年。95年至2000年为实际交费年限,共计计算年限为20年。实际缴纳费用为10658元,核定发放养老金360元。(这与目前生活水平相差较远)
问题:79年参加集体工至退休为什么不能参加和补交养老保险,集体工时代我们难道就没有工作吗?就没有为社会做出我们的贡献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