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九、一三”使我思想解放、使我的思想禁区突破以后,我开始较为认真地思考阶级问题以及毛泽东那套阶级斗争理论。
自从我失学以后,阶级问题就成为我留意和思考得最多的一个问题。之所以如此,当然是因为我吃够了“阶级出身不好”的苦。
虽然极左路线表面上也常常说得好听,什么“出身不由已,道路可选择”,好象对你没有半点歧视。但是实际上,出身不好却是不少人,其中也包括我在内,的一项天生的罪行。
因为出身不好我未能升入高中;因为出身不好我不能回城市当工人只能在乡下做农民……。在当时的中国,“阶级出身”对人真是太重要了!这使我不自觉地、在潜意识中就十分留意有关阶级的信息和阶级的问题。
从我受到的教育中,我知道地主都是些在旧社会作威作福、欺压百姓、对贫下中农进行剥削和压迫的犯下了滔天罪行的人。就象课文“半夜鸡叫”中的周剥皮,电影“白毛女”中的黄世仁、“红色娘子军”中的南霸天,以及“收租院”中的刘文彩那样。
不过,我以前所受的教育却从未告诉过我,一些人是怎么变成可恨的地主,另一些人又是怎么成为可爱的贫下中农的。
依据当时极左路线的那套阶级政策所传递出来有信息,我以为一个人是地主还是贫下中农都是与生俱来的。不但与生俱来,而且也是不可改变的。如果不是与生俱来和不可改变,那么上面为什么要对我们这些生在新中国、长在红旗下,又一心跟党走,仅仅只是祖父辈是地主的青年另眼相看呢?
但农村的实际生活,却给了我大量与以前极左路线的宣传、灌输完全不一致的信息。这使我先是开始怀疑(但仍不敢不相信)官方以前对我们进行的宣传和灌输。不过,当“九、一三”事件使极左路线在我心目中威信扫地以后,我在心中也就完全否定了那种极左的阶级和阶级斗争的理论与实践。
由于接触到实际生活,使我对阶级和阶级斗争问题形成了这样一种观点。
首先,就阶级来说,当我们以孤立、静止的眼光看待社会、人群时,我们确实可以发现社会上存在着不同的集团,它们在社会生产体系中所处的地位不同,对生产资料的关系不同,在社会劳动组织中所起的作用不同,因而领得自己所支配的那份社会财富的方式和多寡也不同。
这些集团就是所谓的阶级。
然而当我们以联系的,以发展运动的眼光来看社会、人群时,我们就会看到这样一幅图景,那就是:一个人处在哪个集团,或者说一个人属于哪个阶级,以及一个集团由哪些人组成,或者说一个阶级由哪些人组成,却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变动不居的。
也说是说,虽然社会上存在着阶级,但是以联系的以及发展运动的眼光来看,我们却不能从人群中分出某个人固定地属于某个阶级,或者某个阶级一成不变地是由张三和李四等人组成的。而只有将时间定在某一个“点”,或者以孤立、静止的眼光来看,我们才能从人群中分出某人属某个阶级或某个阶级是由某些人组成的。
大家都知道:事物是联系的,是发展、变化的。在社会竞争的过程中,种种事情都可能发生。
一个拥有大量土地这种生产资料,因而出租土地、“剥削”他人的“地主”,既可能因为吃喝嫖赌肆意挥霍又不事经营、也可能因为养尊处优又不善经营、还可能因为偶然的天灾人祸而破落,成为“贫下中农”……。
同样,一个没有多少土地的贫苦农民也可能由于种种原因,如勤劳、节俭、精明、机遇、甚至心狠手辣,而逐步购置一些田产,成为“地主”或“富农”。
我的农村朋友许元文家,不就是因为他父亲“躲日本”时受了枪伤(遭到人祸)而由有几百担田的富户变为下中农的吗?
岭下生产队的三爹,不就是因为勤劳、又子女少负担轻,才有余钱剩米,因而逐步买进了田土而成为富户的吗?
城市的情形也相类似。
总之,在竞争的社会里,人们“上上下下”是很自然、很普遍的现象。虽然人有可能老在“下面”(因为在中国,处于社会下层的人毕竟占绝大多数),却不可能老在上面。
正因为如此,所以,只有以孤立、静止的眼光,将时间固定在一个较小的范围内(例如中国共产党实行“土改”时是将时间范围定在土改前几年内),人们才可以根据一个人在那一时段处在生产关系的哪一个方面而划定他属哪个阶级。而如果不是这样,则不能划定一个人的阶级归属。因为在竞争社会里,一个人虽然此时竞争成功,买田买土做了地主,或买机器买设备成了资本家,但他彼时却可能因为竞争失败而破产,变成租种别人土地的佃农或替别人干活打工的雇员、工人。反之亦然。
辩证唯物主义要求以联系的,发展、运动的眼光来看待世间一切事物。所以如果真正是以辩证唯物主义的观点看问题,就不应当僵死地划定某个人属于某个阶级。由于某种政治目的僵死地划定某人属于某个阶级,实际上是形而上学的做法。
那么阶级斗争又是怎么回事呢?
假如,不同阶级之间存在着斗争的话,那么这种斗争,必定是通过各自阶级中的具体的人来进行、来实现的。
现在的问题是,既然以发展运动的眼光看,一个阶级由哪些人组成、一个人属于哪个阶级,都不是固定不变的,而是时刻起变化的,那么一个人,他代表哪一个阶级来与哪一个阶级作斗争也就说不清、道不明了。除非他是一个为了实现个人的政治野心而全身心地投入人事斗争的“专业户”,并把自己封为某个阶级的代表。
因此,说到“斗争”,在发展变化的社会里普遍存在的,只有人与人之间的为争得个人更好的生存发展空间,也就是使自己在社会生产中处于更自主、有利的地位而进行的竞争。
这种竞争既可能在同一阶级中展开(如资本家之间为争夺市场的竞争;工人、雇员之间为工作职位,为升迁进行的竞争),也可能在不同阶级间进行(如工人、雇员为争取更好的待遇而进行的罢工或与老板进行的谈判)。
这种竞争,应当说就是生存竞争。普遍意义上的阶级斗争是不存在的。
那么,某些人为什么要大肆宣扬阶级和阶级斗争呢?
现在看来,原因很简单,这些人之所以要大肆宣扬阶级和阶级斗争,完全是出于他们个人政治野心的需要。
阶级和阶级斗争这种被理性、先进的社会普遍摒弃的理论当然不是这些人发明的。这种理论是否真实地反映了社会实际,他们也许同样没有仔细考虑过。但这种理论与这些人个人的政治目的一拍即合。
阶级与阶级斗争理论,从某种意义上说,其实是一种搅混水、在人民中制造仇恨和分裂的理论。这种理论对于那些想在乱世中拉山头以便夺权、或想搞独裁统治的人来说是再合味口不过的了。
就毛泽东而言,当他还只是一个胸怀“鸿鹄之志”,一心想夺取江山的书生时,他需要这样一种斗争理论来煽起一群当时处在社会下层、急于改变自己社会地位的冒险者跟他一起干“革命”,需要当时处在社会下层的人支持他的“革命”行动。因为他发现,在中国,这群人人数最多,改变自己处境的愿望最迫切,又最没有牵挂。有了这群人的支持,他的“山头”就会强大、有力量,夺取江山就有希望。
正因为如此,他将自己打扮成“受剥削受压迫阶级”的领头人,并以此拉起了自己的无产阶级“山头”。(虽然以他的阶级理论来看,他的家庭应当是属于剥削人压迫人的阶级。正因为如此,他对自己的家庭出身一直违莫如深,从不向民众公开)。
而当他夺取了政权以后,为了维护自己的独裁统治,他需要对人民实行“分而治之”。此外,他还需要对支持他造反夺权的人兑现自己的承诺,即分给他们土地、财产,作为对那一群人支持他“革命”的报酬。
而土地和财产从哪里来?
不用说,只能从在社会竞争中较为成功、在生产生活中处于较好位置(即拥有生产资料)的富人那里取得。
本来,从富人那里取得土地和财产分给穷人,也可以采用赎买这类和平的方法。如果这样,社会可以调动的积极因素就会多很多,社会矛盾也会少很多,当局也就不需要总是绷紧专政(阶级斗争)的神经。如果那样,对社会政治、经济的发展就会是有利的。
但是,也许是暴力夺权的成功强化了毛泽东的靠暴力、专制的手段解决问题的倾向。
由于将富人的财产夺走了,他相信这些人一定怨恨他。于是,他需要用一套形而上学的阶级和阶级斗争理论在人民中制造并维持矛盾、分裂人民,使或较无头脑,或较少受教育,因而在从前的社会竞争中处于劣势的多数人觉得如今自己地位优越,从而对他言听计从,并以此来压住那一部分较有头脑、受教育较多的被剥夺了财产的人,以利于他对所有人的统治。而我们这些被他剥夺了土地财产的人的孙辈,虽然“生在新社会,长在红旗下”,一直听他的话,真心拥护他(并不是被他“洗脑”之故,而是由于他的成功灌输,我们的“自我”一直就没有形成),却一直受到他的猜忌、被他另眼相看,原因就在这里。
现在看来,极左路线的阶级与阶级斗争理论,最初虽然只是一种为政治目的服务的庸俗实用主义和形而上学的歪论。但后来却发展成了一种对他人进行迫害、清洗的信口雌黄的邪论。
依据这种邪论,一个人属于哪个阶级已不再看他在生产关系中所处的地位,而是只看他的“思想”,只看他是不是“忠”于毛主席,是不是“毛主席的革命路线”上的人。是,就是无产阶级。不是,就是资产阶级。
正因为如此,中国共产党的副主席、“共和国”主席刘少奇,中国人民解放军元帅彭德怀,北京市委第二书记刘仁,书记邓拓等许许多多为无产阶级革命事业贡献了一生的“人民共和国”的开国元勋和功臣成了资产阶级,被打入十八层地狱。而共产党的叛徒、旧社会出版商的儿子姚文元之流却不但是无产阶级,而且还是无产阶级司令部里的人。
更有甚者,凡是因为工作职责的关系,为了党的利益,向党反映过文化革命的“旗手”江青同志三十年代在上海滩上不光彩的生活和历史的人,都属于资产阶级、反革命,都是坏人。扬帆、刘晓、王世英这些冒着生命危险为党为革命奋斗了几十年老同志,郑君里等文化界人士莫不是如此。
一直以来,受极左的、实用主义的阶级和阶级斗争理论支配的宣传工具也总是把阶级和道德联系在一起。其实这也是出于极左路线进行统治的需要,出于拉一派打一派的目的。
例如,极左路线的宣传工具总是把勤劳节俭这些好品德归于贫下中农,将懒堕奢侈、吃喝赌嫖等说成是地主资产阶级的品质。但实际上,勤劳节俭、艰苦奋斗等积极向上的好品德和懒堕奢侈、吃喝赌嫖等腐化堕落坏品质并不为哪一个阶级独有,它们是人所固有的积极性和懒堕性在不同条件下的反映。
土地等生产资料不足的农民,当然要靠加倍勤俭才能过得下去并有所积累。不少拥有较多土地的农民(即所谓的地主,尤其是那些新发家的地主)就是靠勤俭这种最原始的尽量增加物资生产、减少物质消费的办法,才逐步积存了一些资金购买了较多的土地这种最重要的生产资料的。
一些富家子固然依仗家里有钱而好吃懒做、生活腐化。但一些人就是因为好吃懒做、嗜赌嗜嫖而耗尽了家产,才成为极左路线时期光荣又可敬的贫下中农的。
也就是说,一些人成为毛泽东时代极力诅咒的可恨的地主,是因为他勤劳节俭因而积累了财富。而一些人成为毛泽东尽力歌颂的可敬可爱的贫下中农,却是由于他们吃喝赌嫖因而耗尽了家财。
岭下的生活和在岭下的思考也使我明白了这样一个事实:虽然贫下中农名份现在吃香,地主成了一切罪恶的代名词,但解放前,在竞争的社会里,并没有谁希望自己一贫如洗。尽可能多地拥有生产生活资料,使自己生活得好一些,使自己有些家业,以利后代,实际上是人的一种本能。这种本能在私有制合法的社会里表现得最为明显。在极左路线的“社会主义”制度下,人的这种本能仍旧在某些方面顽强地体现出来。总之,试图拥有尽可能多的生产生活资料并不是一种不道德的思想,实际拥有较多的生产生活资料也并不是一种罪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