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安乡县农业科技服务新时代已经到来
21世纪,我国农业进入发展新阶段,农业生产与农村经济结构调整优化,农业生产由数量型向质量型发展,农业增长方式由粗放型经营向集约型经营转变,特别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在全国农村的全面铺开,县乡农业科技服务的时代背景、服务主体、现实需求以及服务内涵都已经发生或是正在发生变化,县乡农业科技由“推广时代”向“服务时代”转变的时机已经成熟。
一、涉及“三农”的三大问题已经发生改变
(一)投入问题。长期以来,农村发展所需要的基本投入和成长投入明显不足,政府财政性投入和社会资金投入向城市经济特别是大城市建设领域高度集中,对农村公共经济和农村基础性发展投入严重不足。但从2006年开始,情况将逐渐发生改变,国家全面取消了农业税,并在《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中明确规定:“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的范围。按照存量适度调整、增量重点倾斜的原则,省、市、县三级每年财政增量重点向山区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倾斜,不断增加对农业农村的投入,确保投入逐年增长。”以2006年中央财政和国债资金对三农的总投入3288亿元计算,如保持今年增长率10.1%的水平,到2010年年投入将接近5000亿元,再加上其他配套投入,投入规模已具相当水平。 同时《意见》中第25条还规定“加快推进农村金融改革”,“县域内各金融机构在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将一定比例的新增存款投放当地,支持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扩大邮政储蓄资金的自主运用范围,引导邮政储蓄资金返还农村。调整农业发展银行职能定位,拓宽业务范围和资金来源。国家开发银行要支持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农业资源开发。继续发挥农业银行支持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作用。在保证资本金充足、严格金融监管和建立合理有效的退出机制的前提下,鼓励在县域内设立多种所有制的社区金融机构,允许私有资本、外资等参股”。这些针对农村金融的许多重大举措,将为金融机构和社会资金投放农业领域开辟新的渠道,开启新的农村投入时代。
(二)组织问题。农村组织包括农村的行政组织和农民的经济组织两个方面,农村组织问题的变化具体表现在以下四个层面:第一个层面,以完全取消农业税为标志,乡、镇、村三级组织的税收功能消失,原有的行政组织体系正在发生、也必将发生变革,这必然联动影响一系列深刻的政府宏观和微观体制改革。第二个层面,高度分散的小农经济势单力薄,在其完成、也只能达到农民生活温饱和小有积蓄的经济目标后,规模化、组织化、合作化、企业化的农村经济活动不断出现,农村经济组织化和合作化的问题已经提上议事日程。第三个层面,在农村有效投入受体问题无法解决的情况下,政府、金融机构和企业对农村经济的投入风险同样将难以规避。政府财政投入将不可避免地出现行政性流失;金融机构将无法回避分散农户导致的信用风险;农业企业要么难以实现利润最大化,要么是农民在面对农业企业时市场地位仍处于弱势。规范的农村经济组织将应势而生,同时国家在《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第29条也明确规定“要鼓励、引导和支持农村发展各种新型的社会化服务组织”。第四个层面,农村经济组织发展规范后,乡村两级组织经济职能将主要是为种养殖大户、农业企业、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和社会团体等提供协调和服务,通过它们的规范治理,使农民的土地权益和其他经济利益得到保障,这样既减轻了政府的经济管理负担,又避免了行政直接干预经济,这将是农村经济组织发展和农村政府机构改革的共赢目标。
(三)土地问题。农民家庭土地联产承包责任制是我国全面改革开放的起点,已经成为一个历史性的标志。虽然中央又确定了这个基本制度30年不变的方针,但是由于其小型分散经营,难以形成土地规模效益这一经济缺点的存在,人们就如何把这个基本方针和土地的规模经营与市场化合理流转结合起来的探索从来就未停止过,事实上对这个制度的自发或是被动地发展、调整和改变早已发生, “后土地承包制时期”其实已经到来。种养大户模式、公司加农户模式、经济合作社模式、土地股份(租赁)经济模式、规范企业化模式、新集体所有制模式等这些已经出现的一些新的制度形式,在既保护农民土地经营权益,又适应土地规模经营和市场化流转的要求下,得到了快速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