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人物:“五四”的典型
美丽大方的高春娜。 今天是“五四”青年节。湖南大学广播影视艺术学院高春娜的故事再次成为媒体的热点!学校决定将高春娜的事迹申报为今年湖南省五四青年典型。 广播影视艺术学院党总支书记张志军说,高春娜身上充满了对社会负责、勇敢无畏、默默奉献的精神,值得当代大学生学习。在今年本科教育评估时,学校把高春娜的事迹搬上舞台,教育部的领导看了这场独幕剧后也深受感动。 让我们简要回顾高春娜的故事。 湖南大学学生高春娜,去年3月1日在青海做了一件见义勇为的事。她和火车站附近的群众一道抓抢劫犯。当时夺回了被抢走的别人的包,但是抢劫犯跑掉了。后来高发现,她自己的钱包也早已被人偷走了。10天后,她的钱包失而复得。是一个小偷按照借书卡上的地址寄给她学校湖南大学的,信中小偷讲述了当时高在车站抓劫犯的经过。小偷在信中表示要向高学习,从此改过自新,做个好人。但是这个故事后来在互联网上引起颇多议论。 新闻回放一:《湖南日报》首发的新闻 以下是记者找到的2005年3月12日《湖南日报》所发的关于高春娜的新闻稿,作者是袁雅琴,新闻主要内容--- 3月10日,湖南大学校长办公室收到一封来自甘肃兰州的特快专递,里面有一封表扬信和一个红色女式钱包。信中说:“敬爱的校长,我今年上初三,过年的时候偷着跑出来跟着别人当了小偷……你们学校的这位姐姐真勇敢,我现在把偷她的钱包寄来,麻烦还给她。我今天就回家去,再也不偷东西了,我要好好学习,成为一个有用的人。”信的落款是“一个曾经学坏的小偷、现在要立志学习的中学生”。 原来,信中提到的姐姐,是湖南大学广播影视艺术学院2003级编导班学生高春娜,中共党员。3月1日下午,她休完病假从甘肃返回学校。在火车站,一位学生模样的小偷盯上了她,偷走了她的钱包。小偷看见她口袋里还有手机,就想趁机再次下手。当他们走到一个小胡同时,突然有位女士喊:“有人偷我钱包,抓小偷!”话刚落,一个身材高大的小偷从高春娜的身边飞快跑去。高春娜奋不顾身冲了过去,使劲抓住了小偷。小偷转身用脚踢了她一脚,高春娜还是不放手。见失主也追上来了,小偷急了,对着高春娜就是一拳,又拿出刀子在她胳膊上狠狠地扎了几下。血流了出来,高春娜还是不松手。小偷吓坏了,这时后面又来了两三个行人,小偷便扔下钱包跑了。 中学生模样的小偷亲眼看见了高春娜见义勇为的全过程,良心受到很大震撼,回到家后给湖南大学校长写了封信。在信里他深深地忏悔:“看到这一幕,我想哭。我看见姐姐滴在路上的血,而她还不知道自己的钱包被我偷了。可我又不敢当面把钱包还给她。后来发现钱包里有个借阅证,就把钱包寄到学校来了。敬爱的姐姐,你是我的榜样,长这么大,你是我最崇拜的人!谢谢你让我懂得了应该怎么做人。” ---这是高春娜故事的第一个版本,也是最逼近事实的陈述。到后来,我们许多报道却绕了一个大圈,再回到了这个故事上面。 新闻回放二:多数媒体对新闻事实没有还原 然而,众多媒体在报道高春娜的事迹时,故事却没有想象的那样顺畅,也没有对实际生活进行还原。下面摘引一篇2006年2月10日某报报道,看一看媒体们报道此事的主要倾向。 2005年岁末,当23岁的河南籍大学生洪战辉成为中国公众精神榜样之际,出生在河南的22岁的大学生高春娜也因自己的传奇经历成为媒体关注的焦点。 路见不平拔刀相助,高春娜与抢劫犯勇敢搏斗,谁料,她因此遭遇小偷暗中偷袭,后又被公众质疑其行为动机,不由身心俱伤。 然而,千里之外的一封小偷来信,意外地将故事延续了下去…… 这篇报道中有几个时间概念需要特别指出。 “2005年3月,过完春节的高春娜准备返校。”这个时间后面写的是高春娜见义勇为的故事。 “7月的一天,高春娜在大学生论坛看到一则帖子,正是描述自己见义勇为的事情。此事只有自己的好友知道啊,高春娜一问,好友立刻承认了。”这个时间后面写的是网站对于高春娜优秀事迹的传播与争议。这一段报道的末尾写道:一场争论,以高春娜的“不争”暂告结束。 “不久,高春娜接到辅导员的电话,让她马上去办公室。”这个“不久”的时间,是写争议开始后,事件发生新的转机,那个偷了高春娜的钱包的小偷来信了。推算一下,这个时间大约要在2005年底和2006年。 我们对照一下上面袁雅琴所写的报道就能发现,这种叙述方式已经连简单的因果关系也颠倒了。但是这种叙述次序的文章却在互联网上占了绝大多数。 新闻回放三:本网记者再度调查的结果 4月28日,本网记者与省会长沙部分媒体记者一起对高春娜作了一次仔细调查。所了解情况,与第一次湖南日报报道的情况相同,只是更加清楚明了。以下是《潇湘晨报》记者周喜丰所写的报道关于抢劫一节的情节。 故事发生在2005年3月1日。当天下午,高春娜到了青海西宁火车站,准备当天乘火车返校。她在附近转了转,想买点水果。这时,她听见一名妇女在喊“有人抢我的包,抓小偷”,同时,身边闪过一个黑影。 “我伸手抓了一下,结果抓空了,……拐进胡同之后,可能他(歹徒)也没想到后面会有人追,跑了不远,我就追上了。他抢的是一个挎包,我抓了一下,包滑了下来。他想去拿那个包,我想不能让他拿,两个人就纠缠着、争斗着”,高春娜说,对方身高在一米八以上,一拳打在她的鼻子上,因为鼻子刚动过手术,顿时鲜血直流,“我的手仍抓着包没放,两个人还是这样厮打,之后我就觉得有个亮亮的东西划了几下,当时我也没管,手还没松,……突然间他不和我抢了,跑了。” 蹲在地上,高春娜再没有力气去追。“胳膊很疼,被划了两道伤口,向外渗血,我开始有点害怕了”,高春娜庆幸当天穿了毛衣、厚厚的羽绒服,胳膊上的伤其实并不严重(现在手臂上还有一条伤疤),她跑到候车室的洗手间,简单冲洗了一下。 在候车室等车时,高春娜却惊奇地发现自己的钱包被偷了!眼泪一下就流了下来,她呆坐了很久。幸好另外一个旅行包还有几百块钱,高春娜决定先到同学李绒家疗伤,她住在青海德令哈市,“我当时撒了个谎,说是摩托车碰的,也没有跟大家说”。 回溯一:第一个收信人如是说 唐珍名是湖南大学宣传部副部长。唐珍名对记者说,2005年3月10日,他收到一封信,是一封特快专递,里面有一个红色钱包,还有一个黄色纸信封。钱包里夹有100多块钱,还有借书卡等物,借书卡的主人是高春娜。那个黄色纸信封里夹有一封信,信中内容,主要是袁雅琴老师所写的新闻稿的内容。 唐珍名收到以信后,看过后,将信交给了信访办,再转学工部,转湖南大学影视艺术学院。 回溯二:从第一篇报道出发 湖南大学宣传部的袁雅琴教师是第一个写高春娜的人。她在记者采访时说,2005年3月10日,湖南大学校长办收到一封来信,这才引发了高春娜事迹的曝光。 此前,高春娜并没有对任何人说起相关的故事,包括她的在青海德令哈市工作的同学李绒。 袁老师说,当时她看到这封信后,觉得这里面有故事,便报告了学校,决定向报社写稿。并找高春娜核实了部分细节。3月11日,她将稿件挂在了湖南大学网上,并同时发电子邮件给了湖南日报社。3月12日,湖南日报稿件见报。 从袁老师的稿子中,我们看得到事情的原本结构。“话刚落,一个身材高大的小偷从高春娜的身边飞快跑去。高春娜奋不顾身冲了过去,使劲抓住了小偷。小偷转身用脚踢了她一脚,高春娜还是不放手。见失主也追上来了,小偷急了,对着高春娜就是一拳,又拿出刀子在她胳膊上狠狠地扎了几下。血流了出来,高春娜还是不松手。小偷吓坏了,这时后面又来了两三个行人,小偷便扔下钱包跑了。”
湖南大学广播影视艺术学院讨论高春娜事迹。 摄影/章仙踪 BBS之争:源头主要是对事件时间的误读 一件事情还原真相,本身并不难。就高春娜的故事,我们可以清楚理出如下一条线索。 3月1日,高春娜上学归校路上,发生见义勇为的事情→3月10日,学校收到感谢信→3月12日湖南日报第一次报道此事→3月12日后及2006年4月之前,国内诸多媒体包括中央电视台对高春娜故事进行报道,并在网上引发大量争议→2006年4月28日,湖南省会部分媒体采访高春娜;湖南大学拟上报高春娜为今年全省五四青年典型。 【说法一】可能作假了 有一个论坛以这样的方式开头,然后,各种声音跟上来。 “我觉得高春娜事件作假的可能性很大。不知道各位有什么看法?” “你根本不了解高春娜同学!以她的人格品质做出这件事情完全是在意料之中的。她所获得的奖金也都捐给了她当初所曾就职的贫困地区的一所中学。这些你都不知道!老兄!别再大放厥词了!” “我不同意某些人的观点,好事也应该考证一下。虽然我相信这个世界是美好的,而且好人比坏人要多。” “现在有许多好人好事,一旦被曝光出来就有人怀疑它的真实性。长此以往,谁还敢见义勇为,谁还敢助人为乐?……” 【说法二】小偷来信是对事件的补正 因为许多媒体报道高春娜事迹时,填倒了时序,所以人们更有理由议论高春娜事迹的炒作。人们认为,先是高春娜事迹被报道;在人们不相信时,学校或高春娜声称,收到了小偷的来信。来信成了故事的补正。 【说法三】不同意对那个写信小偷的查证 对于新近的报道,亦有人马上跟贴发表看法。“这个孩子[指后来写信的小偷]在办公室里向老师坦白的场面,他把头低下,不敢抬头看老师,老师问一句他说一句,然后是老师严肃的教导,你做错了,不过能承认就是好学生,然后这个老师再跟那群无聊的记者去说,就是我们班这个学生。记者又准备策划新的采访,将这件事情进一步推进,然后把镜头对准这个孩子,让他说那天的经过,以及后来的思想变化,还去他家里采访他的家人,探索孩子的成长轨迹,然后再把问题还原成一个社会话题:这样防止未成年人犯罪等等。” 【说法四】与湖南教育网论坛“朱张渡口”一名网友的聊天 本网记者就此事与朱张渡口上的网友作了一次聊天。 记者:高春娜的故事,你什么时候接触到?更倾向事实还是报道? 网友爱哥哥:我以前看过,没有太留意。最近仔细看了看高的事迹,以及一些报道和评论,我认为可能是报道不统一产生的误解。我95%相信事实但并不是全部接受。 记者:那就是说有误解,可以说一说误解的责任话题。 网友爱哥哥:网络是一个开放空间,如果记者报道有不慎,或者说,反面的、可能造成误解的东西出现,则更容易吸引网民眼球。而对一件正常事件的质疑,应该是网友的权利。 记者:你说说你的那个5%的非信任? 网友爱哥哥:因为媒体的误报也是主人公高春娜说的呀,虽然极可能是曲解。还可以说,因为高春娜自己不上网,没有实名上线来澄清。可能她考虑的是,说了白说,不说容易清者自清。但毕竟会出现一个小小的漏洞,就可能发出一股大大的风。 记者:你觉得BBS在这件事上可以借鉴什么经验吗? 网友爱哥哥:有一点可能肯定,当非主流思想占上风时,网友们容易冲动。我觉得,除了我们的BBS应该树立自律、自省意识外;人们看待BBS时,也需要有一个正确的心态,一种包容的思想! 对话高春娜:“我还是从前的我。” 以下是记者与高春娜的对话中,高春娜所说的话: 我基本不上网。我只上湖南大学的网,上网的工作就是发通知,因为我担任了学生干部。要发一些通知和告示。关于我的故事和网友们的议论,都是别人告诉我的。我上网也不聊天,不上论坛,不做博客。有时看一看网上的电影。同学告诉我看了一些别人的议论后,我是有伤心和难过、无奈,但是我也在这些言论中成熟了,并表示了理解。我还反思过,如果换上我,我会对这件事发出质疑吗?我觉得,做事,对得住自己的良心就好了。人们说我是英雄,但是我并没有改变什么,我还是从前的我。(章仙踪 李 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