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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创] 自私无罪 护私有理  (http://2007.hnzqw.com/dispbbs.asp?boardid=62&id=25553)

--  作者:犟牛
--  发布时间:2007/4/25 16:49:48

--  [原创] 自私无罪 护私有理

               自私无罪  护私有理

                         ----茶余酒后扯粟壳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于今年三月份由国家主席胡锦涛签署正式公布实施了,我为之欢欣鼓舞,虽然我并没有什么私人产业。

    我们这一代人是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共产主义世界观无产阶级人生观教育的一代,我们曾经为此骄傲自豪,我们曾经对此深信不疑。我们从小被教育:要大公无私、先公后私、破私立公,无私无畏,舍己为公,立当为公,天下为公,心底无私天地宽……,我们曾经誓言:“把一切献给党”、“一切听从党安排”,“心里装着全世界,惟独没有我自己”,“头可断,血可流,毛泽东思想不可丢”。社员家的饭锅菜锅都炼了钢铁,土地、耕牛、农具都“自愿”充了公,资本家、工商业者都争先恐后、敲锣打鼓地欢庆公私合营,拿定息是一种见不得人的可耻。《大宅门》里,历经三朝、天不怕地不怕的白七爷也只得乖乖拱手交出秘方和一切。《李双双》里,老实顾家埋头挣工分的喜旺哥被大公无私热心公务的妻子李双双批评得口服心服,《补锅》里打点小算盘的刘大娘也被女儿兰英和补锅匠准女婿教育得“改造了旧思想”只要国家繁荣昌盛,哪怕个人一贫如洗,反正“越穷越光荣”。发展到登峰造极的伟大的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时期,这种道德要求更被伟大领袖升华到“要斗私批修”的政治思想路线的高度,自私就是修正主义,自私就是与人民为敌的反革命。最彻底革命的口号是提倡“狠斗私心杂念一闪念,灵魂深处爆发革命”,这场革命爆发得好,许多人虔诚地检查交代自己思想深处的自私或反动念头(只是想法而已),最后成了革自己命的铁证材料,甚至也就真的彻底被革命了。也有的人在伟大领袖的教育和鼓舞下一心为公,摒弃私心,大义灭亲,检举揭发,将自己的亲人、朋友送到了批斗会,送进了监狱,送上了断头台。至于地富反坏牛鬼蛇神走资派,抄你的家没商量,“革命无罪,造反有理”!

    什么叫自私?自私就是只顾自己的利益,不顾别人和集体的利益。但在M时代,已经把私与公绝对对立起来,并且把私利当作了十恶不赦的东西。直到现在,提起“自私自利”、“私人企业”、“私有制”等等,都还不是什么好词汇。我们宁愿叫拗口的“民营经济”、“非公有制企业”,也不愿意吐出那个不光彩的“私”字来。其实,自私是人类乃至整个生物界的本性,任何生物的一切努力都是维护自己生存和发展的权利,这从本质上来说并没有什么不对,这是每一个社会个体的合理要求。许许多多的“私”组合在一起就成了“公”。“公”的最终目的说到底其实是为了“私”,即使实现了共产主义,那也不过是最大限度的满足了最大多数人私利要求的社会。

    当然,我这里主张的“自私”和“护私”有两个原则,一是不损害他人及集体的利益,二是不采用不道德的手段。真正的合理的自私应该顾及包括自己在内的群体以及顾及长远,一个人、一个家庭的自私的确过于狭小,但是一旦存在共性,那就是一个团体、一个阶层,甚至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乃至整个人类利益的一部分,我们有权利要求,有权利争取,有权利维护。凭什么要要求别人轻易放弃自己的利益呢。所以,我认为符合民意、民主产生、代表该范围内大多数人利益和意志的农村村委会和城市小区的业主委员会是最合理合法的组织形式。我也欣赏现在的国家领导人公开宣称以“是否符合自己国家利益”为外交考量的原则,不再固守所谓的“国际主义”、“共产主义”原则了,自顾不暇,何必虚伪!我也敬佩那位“最牛的钉子户”,将私利坚持到了最后。问题终于“协商解决”了,条件秘而不宣,我估计双方应该是有默契和协议的,不基本满足钉子户的条件,那位前散打冠军决不会轻易就范、善罢甘休。但如果公布满足他的“天价”条件,群起仿效,无疑会不仅影响政府和法院的权威及办事效率,也会极大损害房地产开发商的积极性和实际利益,那些“关心”、“扶植”企业的领导们的好处也就要大打折扣了。我欣慰于经过历史上最激烈的争论、最多次数的反复修改、反对和弃权票数最多的《物权法》在中央和人大现任领导的强力推动下终于出台,确认了私有财产将与国家、集体财产得到同等保护的权利。这对于过去时代来说已经是个不小的历史进步。曾几何时,“彻底消灭私有制”、“国家集体利益高于一切”还是甚嚣尘上的响亮口号,当年连我们个人的理想、前途、幸福乃至生命都只属于革命而不属于自己呢。

    要声明一点,我主张的“自私有理”与杀人抢劫、谋财害命、贪污盗窃、以权谋私、徇私枉法是两码事。我也反对过于狭隘和短视的自私,我最痛恨的是假公济私、结党营私、损公肥私,现在还要加上一条:“以公损私”,特别是假借“公”的冠冕堂皇的名义,行损人利己的勾当。天下最自私的人是谁?我说是那位“四个伟大”、至公至伟的人。知道他如何安排接班后事吗?看看YWY的《回顾与反思》吧,明确得很,婆娘当主席,侄儿MYX或者酷似失踪小皇子的WHW当委员长,看守过故居的忠臣当总理。也许确是造谣,也许确是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但是文革的事实不是教育我们,那的确不过是一场争权夺利、排斥异己、杀戮功臣、巩固皇权的宫廷斗争的扩大化吗?我们不是还记忆犹新,在国丧期间,各大报上每天连篇累牍登载的各省市自治区各大军区各军兵种夫人的致敬慰问信电吗?与袁世凯登基“洪宪皇帝”前的群臣上表劝进潮流何其相似!如果不是看守内阁并不真的“你办事,我放心”,自己要当“全党全军全国人民当之无愧的领袖”,不确实可能会是那样的人事安排吗?恐怕还要举国欢腾,普天同庆,高唱“顺党心,合民心,定军心”呢,武则天临朝称制,皇侄子黄袍加身,那才真正是开创“天下为私”的家天下新纪元。

    当然,现实生活中,无私的人是有的。白求恩、焦裕禄、雷锋、孔繁森、袁隆平、文花枝、丛飞……等等,我对他们的高尚品质和人格魅力充满了崇敬。我也认为应该特别要求官员廉洁无私,因为他们职责所在,他们权力太大,他们是公仆。但我们不能要求所有人都无私,那既不可能也不必要,真理多走一步就会成为谬误。

    我也反对“各人自扫门前雪,休管他人瓦上霜”的自私。人在保护自己的同时应该学会关心他人,声援和互助他人。“同是天涯沦落人,相逢何必曾相识”,知青可享受社保的文件下来,我们奔走相告,惟恐友人错失机会是一例。网友发帖提出困难和问题,许多跟帖答疑解惑出主意是一例。前天在湖知网上看到的关于浙江知青网集体救助浪花网友的报道也是一例。我们允许自私,但并不主张冷漠。所以,我在前几天的一篇文章《一律……》里,对一些侵权提法和做法提出异议,我还要转发一篇人民网的文章,为“自私自利”的小摊小贩说说话,因为有的城市早几个月还在满城张贴“严厉打击”的通告,掀摊子、收车子、撵贩子的现象还屡见不鲜。我也看到对私营企业的索拿卡要、巧取豪夺还是司空见惯,不足为奇。我还有一篇文章是“替和尚打抱不平”,我的本意是呼吁社会和谐公正,善待百姓和弱者。特别是我们这个知青群体要成为社会的良心,以此来团结互助,同声相应,同气相求,保护自己,影响社会,影响后代。我们早已被教育得忽视和忘记了自己的存在,我不希望强者用我自己和别人的背脊学会了打人的本领,继承操练 “惟我独尊”“逆我者亡”的强权统治术。我更不希望 “破私立公”、“斗私批修”这些假道学观念流传下去,再成为愚弄人、奴役人、迫害人的思想工具。"青山遮不住,毕竟东流去",“文化革命”永远结束了,是把这些早年灌输进我们头脑的伪理彻底清除的时候了。

                          二00七年四月







--  作者:苦椎山人
--  发布时间:2007/4/25 17:2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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顶!!自私是人的天性,只要不是为了"自私"到杀人,偷盗的地步,都无可厚非.


--  作者:哥巴
--  发布时间:2007/4/25 19:4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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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山遮不住,毕竟东流去",“文化革命”永远结束了,是把这些早年灌输进我们头脑的伪理彻底清除的时候了。

说得对,是到了把早年灌输进我们头脑中的伪理彻底清除的时候了。


--  作者:游客晏生
--  发布时间:2007/4/25 22:5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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犟牛文章看起来就是过瘾!随它好多字,硬是一口气看完.佩服!!!
--  作者:80个知青娃
--  发布时间:2007/4/26 1:1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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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私”非彼“私”,乃合法之私也。

启蒙主义自16世纪以来对封建领主的呐喊之一,它的根本是民权。

当然,此私亦非特权庇护下牺牲国家利益和大众利益之私,若此,则应全党共殊之。


--  作者:夏悸
--  发布时间:2007/4/26 22:5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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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犟牛兄弟如今是一“发”不可收拾,越“发”越多,。越“发”越好了。

    善待百姓和弱者。特别是我们这个知青群体要成为社会的良心,以此来团结互助,同声相应,同气相求,保护自己,影响社会,影响后代。我们早已被教育得忽视和忘记了自己的存在,我不希望强者用我自己和别人的背脊学会了打人的本领,继承操练 “惟我独尊”“逆我者亡”的强权统治术。我更不希望 “破私立公”、“斗私批修”这些假道学观念流传下去,再成为愚弄人、奴役人、迫害人的思想工具。"青山遮不住,毕竟东流去",“文化革命”永远结束了,是把这些早年灌输进我们头脑的伪理彻底清除的时候了。


--  作者:李姐
--  发布时间:2007/4/26 23:4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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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本意是呼吁社会和谐公正,善待百姓和弱者。特别是我们这个知青群体要成为社会的良心,以此来团结互助,同声相应,同气相求,保护自己,影响社会,影响后代。

与人为善做好人是我们的共性。


--  作者:秋虫
--  发布时间:2007/5/13 21: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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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弯弯绕、绕绕弯,大家都说事儿玩。


--  作者:东门的oy
--  发布时间:2007/5/18 17:0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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犟牛兄弟此帖犟出了水平也!


洗脑洗脑好,   有话就发表。

中国物权法,己经出台哒。

七十年代事,早已东流逝。

有句老话说,大家都晓得。

人不为己耶,天诛地灭也。

法制要健全,法律治国严。

合法之私护,违法之私治。

自私与爱心,应该共同存

地球总在转,社会定发展。

不按规律序,谁也拉不住。


--  作者:一片秋叶
--  发布时间:2007/7/20 23:1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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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私无罪  护私有理

看着就爽,说的好!有代表性.

人不为己耶,天诛地灭也。牛大哥的文章说出花了.


--  作者:良石1124
--  发布时间:2007/7/21 12:5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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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得太好了!如果一个社会不保护私有财产,那人民还会有生产积极性吗?社会还能向前发展吗?(在乡下,农民干自留地远比干集体活卖力.

追求幸福,为自己谋福利, 是人与生俱来的权利。

一个合理的社会,能充分调动个人为自己创造幸福创造财富的积极性,并又限制私心的过度扩展而损害他人利益;并且对社会成员适当地取富余济饥寒,使社会平均生活水平不断上升。

一个理性的社会,尊重私人的利益和权利,不强迫“破私立公“,但鼓励和褒奖对社会无私奉献的行为,使社会正气上杨。

最可恨的是“挂羊头,卖狗肉”的行为,强迫他人“破私立公”而以自己的个人意志强行来代表大“公”,剥夺他人的基本人权和私有财产。不希望 破私立公斗私批修这些假道学观念流传下去,再成为个别人愚弄人民、奴役人民、迫害人民的思想工具。


--  作者:一片秋叶
--  发布时间:2007/7/21 13:3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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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一片秋叶在2007-7-20 23:13:40的发言:

    自私无罪  护私有理

看着就爽,说的好!有代表性.

人不为己耶,天诛地灭也。牛大哥的文章说出花了.

非也,是牛老大    自私无罪  护私有理


--  作者:没有忘记
--  发布时间:2007/7/21 17:4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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换言之,就是维护公民的权益。
--  作者:淮羽
--  发布时间:2007/7/22 22:5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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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犟牛兄的文笔十分大气,也十分牛气,很令我钦佩。
    那确实!人都是以个体存在于世的,不是几个、几万、乃至几亿人连体。每条生命的存活都必须有满足其存活的条件,如果是大脑健全的人,当然都会希望自己的生存条件更加完美,只要是“取之有道”,不但无可非议,而且值得提倡。讽刺意味极浓的是,无论过来还是现在,那些高谈反私、阔论斗私的君子们,常常正是更为高明的私利追逐者与获得者。政治上的独裁者如此,经济上的贪官污吏如此。他们在这方面的手法不是搞上智下愚,就是搞阳奉阴违,使人恶心,也势必被历史唾弃。《物权法》出台,体现了当朝执政者的开明,我衷心祈祷《物权法》一路走好!

--  作者:武陵打油匠
--  发布时间:2007/8/17 16:3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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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于私心勇敢地起来捍卫自己的利益,是政治清明的体现,不但不是坏事,反而是件好事,说明社会在进步。

一个公平合理的社会,就能使每个人的利益都不受侵犯,每个人的生存权利都得到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