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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任何单位个人不得编造传播突发事件虚假信息  (http://2007.hnzqw.com/dispbbs.asp?boardid=5&id=31296)

--  作者:笨笨牛
--  发布时间:2007/6/26 0:17:54

--  任何单位个人不得编造传播突发事件虚假信息
任何单位个人不得编造传播突发事件虚假信息
2007年06月24日 10:29
  新华网6月24日报道 24日再次审议的突发事件应对法草案明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编造并且传播有关突发事件事态发展或者应急处置工作的虚假信息,或者明知是虚假信息而进行传播。
  按:各位转贴的网友请细心判断,果不是国家级新闻单位发布的“突发事件”消息,请不要转载到此处,请各位版主注意,凡遇到不能判断真伪的突发事件报道的帖子,不管是转贴还是原创,不必通知本人一律快速删除。


--  作者:灵灵仙子
--  发布时间:2007/6/26 0:3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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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定维护论坛秩序!看护好我们的家园!


--  作者:李姐
--  发布时间:2007/6/26 7:5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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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将笨牛发在公告栏的

任何单位个人不得编造传播突发事件虚假信息

转帖到茶座,请知青朋友都看看,为了网站的正常运行,我们一定要遵守论坛秩序。


--  作者:没有忘记
--  发布时间:2007/6/26 8:3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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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遵守法律。爱惜自己的网上家园。
--  作者:微不足道
--  发布时间:2007/6/26 13:3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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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不谈国事,连国家主席是那个我都想不知道.
--  作者:知青铜匠
--  发布时间:2007/6/29 21:1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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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护好我们的家园!


--  作者:利拉乖乖
--  发布时间:2007/6/29 22:3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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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笨笨牛在2007-6-26 0:17:54的发言:
任何单位个人不得编造传播突发事件虚假信息
2007年06月24日 10:29
  新华网6月24日报道 24日再次审议的突发事件应对法草案明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编造并且传播有关突发事件事态发展或者应急处置工作的虚假信息,或者明知是虚假信息而进行传播。
  按:各位转贴的网友请细心判断,果不是国家级新闻单位发布的“突发事件”消息,请不要转载到此处,请各位版主注意,凡遇到不能判断真伪的突发事件报道的帖子,不管是转贴还是原创,不必通知本人一律快速删除。



--  作者:武陵打油匠
--  发布时间:2007/6/30 8:5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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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决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