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世纪五六十年代,由于医疗条件的限制,以及科学普及不广泛,人们谈麻色变,麻疯病人像瘟神一样被人们防范着,1964年元月15日我处理了一宗因安葬麻疯病人的坟山纠纷。
解放初期的土地改革中,资兴的尹光保在相邻的永兴县分了田地和山场,居住在永兴。1954年农民响应政府的号召组织起来成立互助组的时候,尹光保加入了资兴县皮石乡竹岭村垅山互助组,把土地改革分得的田地和山场都带到了资兴,后来他加入了资兴的初级社、高级社和人民公社。1963年农历的7月20日身患麻疯病的尹光保病死,尹光保的弟弟尹荣保,儿子尹四生、尹章德把尹光保安葬在了土改时分的龟形山(又叫荒田垅)的山上,这块山处在永兴七甲公社兴洞大队,该大队成员主要住的是姓李的一个大姓。尹光保葬下去后李姓村民出了一些意外事件,人们纷纷猜测,认为是李家的龙脉山上埋了尹光保这个麻疯病人,坏了他们的风水。农历11月26日李姓组织了七十多青壮劳动力将尹光保的棺材挖出来,抬到了资兴县皮石公社竹岭大队,丢在路上。尹光保一家从永兴到资兴,本来在永兴就因人单势薄才迁到资兴,面对李姓人多势众不知如何处理。由于尹光保是麻疯病人,竹岭人虽不是尹光保的同姓家人,但也十分的害怕,准备组织人员将棺材抬到永兴县去,这样抬来抬去有可能引起两县村民大的械斗,皮石公社党委没办法处理,要尹光保的家人以坟山纠纷向法院告状,1964年元月15日尹荣保和尹四生、尹章德向资兴法院递交了一份状子,收到状子后资兴法院立即向郴州地区中级法院作了汇报,中院要求资兴、永兴两个法院同时派人到现场去化解纠纷,了结案件。永兴法院派了一个叫李焕的法官,皮石属彭市法庭的辖区,我一个人在彭市法庭,资兴派我去。元月17日我从彭市步行四十多里到了皮石公社,从皮石公社又爬了二十多里的大山才到竹岭。当晚我组织社员开了一个听取意见的调查会,弄清楚了安葬尹光保那块山的来龙去脉,那块山解放前是永兴县七甲公社兴洞大队李姓的一块无益公山,土地改革时分给了尹光保的弟弟尹荣保,当时办了证,四固定时尹荣保将行政属性为永兴的土地山林管理证变更到了资兴,该山的权属为资兴,证据充分。解放后尹家曾在山上安葬过三个人,有三座坟。
第二天永兴法院的李焕法官和部分永兴村民代表到了资兴竹岭,双方召开第一个协调会议。我参加工作才三年,个头又小,李焕比我大十岁,早十年前就到了法院,面对老前辈我心有些虚,李法官一看我这毛头小伙,也没把我放在眼中,一开场他就说龟形山在李家的村子后面,是李家的龙脉,与资兴相隔十多里,是永兴的山,把一个麻疯病死的人埋到永兴,是不对的,引起的纠纷资兴应负全部责任。我一听李法官一会是龙脉,一会又麻疯病人,信口开河,却不引用证据,不依据法律政策,我便不心虚了,在我的发言中我出示了我搜集到的山权管理证书,指出依照法律赋予的管理权限,在自留山上是允许埋葬自己的亲人的。永兴人一看讲不过我,大谈麻疯病的厉害,他们说麻疯是瘟病,祖传父、父传子,永世不断。病人埋在山上,泉水中就会带有病毒,病毒从山上就会流到李家村子,李姓人将来全部会因这种病断子绝孙,他们要保护自己。这种病是否有这么危险我也不知道,也无法说服他们,我提议第二天到国家在皮石公社江背山设的麻疯医院请教专家。第二天我们又走了四五十里路来到了大山深处的江背山国家麻疯医院,走访了谭品发医生。谭医生说尹光保是江背山医院收治的一名麻疯病人,在病情最严重的时候他逃出去死在了家里,但是谭医生说麻疯病并没有人们传说的那么可怕,麻疯病在当时的医疗条件下大部分能治愈,麻风病不会随便传播,麻疯病的传播要接触了才能传染,而接触的皮肤没有破烂也并不会传染,被传染的可能性还很小,因为接触的人要自己的皮肤有破烂了的口子,麻疯病毒只能从这些破烂的口子才能进去,因此许多麻疯病人的妻子儿女并没有被传染,主要是他们的皮肤没有破烂之处。另外麻疯病毒要依靠人体的正常保温才能存活,人死两天后病毒也会自然的死去。对麻疯病人尸体的处理一种是火化,另一种是深埋。